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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記者從青島市新聞辦獲悉,青島將從2017年1月1日起 ,在全國率先實施補充醫療保險制度,覆蓋810余萬參保人。實施后,一個年度內個人負擔超過5萬元以上的部分,支付比例將由原來的60% 提高到70% ,最高報銷額度由10萬元提高到20萬元,重特大疾病患者自負比例大降。
據介紹,全民補充醫療保險以重大疾病保障為主設計的。由政府主導,覆蓋全民,這是對原有單一的“醫保大病救助制度”向社會保險制度進行融合完善和轉換拓展,強化制度的可持續性。至此,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大病醫療保險+補充醫療保險”的多層次保障體系基本形成。
種類全民、團體和個人三種,后兩種自愿 何為補充醫療保險制度?據介紹,它是以現行的基本醫療保險、大病醫療保險制度為基礎,努力突破現行制度無法解決的實際問題而建立的 ,并設計了3種補充醫保模式,即全民、團體和個人。
第一種模式是全民補充醫療保險。它堅持政府主導、普惠共享、以重大疾病保障為主。
第二種模式是面向不同人群的團體補充醫療保險。該款保險主要是在基本醫保的基礎上,面向各類用人單位或群體,鼓勵以自愿的方式參加團體補充醫療保險。支持商業保險機構開發適宜產品,通過推進健康風險與財富管理降低發病率和住院率。推動實施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對按工資總額5%以內繳納的補充醫療保險費,列入企業成本,并確定相應的待遇標準。對現有分散的各類補充性質的保障項目,如職工互助計劃、老年意外傷害、學前兒童意外傷害等,按照統籌保障 、合作共享 、分頭經辦、平臺銜接的原則,做好對接融合,形成保障合力。
第三種模式是個性化的個人補充醫療保險。該款保險主要面向全市參保人,由商業保險公司承擔主體保障責任,提供超基本的個性化的保障服務。其中一項是由保險中介機構和商業保險公司開發包括稅優保險在內的健康保障和增值優惠適宜產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談判團購后,建立商業保險產品準入清單,與保監局等部門定期聯合發布,供參保人自愿選擇。
繳費每人每年20元,由經辦機構劃轉 個人如何繳費,是大家比較關心的問題。記者從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為了不增加財政負擔,增強基金的可持續性,全民補充醫療保險基金通過多元化籌資等方式進行籌集。主要包括三個方面的資金來源:
一是原大病醫療救助資金。這項資金總量為每年2.7億元。仍按照235號政府令的規定,由市本級和各區(市)兩級財政按1:1比例分擔。這項資金并入全民補充醫保基金以后,原則上維持原資金量不變,不再增加。二是個人繳費。按照權利義務對等和以收定支的原則,2017年全體參保人暫按每人每年20元的標準繳納補充醫療保險費,既體現個人義務又不加重繳費負擔。這個繳費義務不需要個人單獨履行,而是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從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增加的部分中劃轉,從居民醫保已繳納的醫療保險費中劃轉。三是職工醫保個人賬戶資金增值部分。主要是個人醫保賬戶資金保值增值部分。這項資金每年大約1.2億元。
上述三項資金,每年可籌集的資金量大大增加,籌集總量由原來財政資金單一來源的2.7億元,增加到目前的每年5.5億元左右,保障能力大幅度提高。
另外,為增強補充醫?;鸬目沙掷m性,參照本市護理保險制度的資金籌集辦法,調整醫?;鸾Y構,從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歷年累計結余中一次性劃轉30億元,作為補充醫保的專項儲備金。
保障35種特殊藥品和耗材納入保障范圍 在新聞發布會上,新聞發言人尤其強調了補充醫療保險制度的一個好處是能夠努力緩解重特大疾病患者的切膚之痛 !大家都知道,針對一些重特大疾病、災難性疾病以及部分罕見病,目前精準有效的治療藥物或醫用耗材,往往價格昂貴,每盒二三萬元的單價和幾十萬元的總費用讓病人及家屬望而卻步,但基本醫保無法納入支付報銷。對一個家庭來講,最為擔心的是重特大疾病和災難性疾病帶來的巨大經濟壓力。特別是對低收入群體來講,疾病使他們的生活雪上加霜,他們往往面臨著有病不敢醫、有藥不敢用的困境。
而補充醫保制度的建立,恰好緩解了壓在病人身上的這一切膚之痛。目前本市全民補充醫保制度中,納入保障的特殊藥品和耗材已由最初的9個逐步擴展到了35個,包括惡性腫瘤靶向藥物、罕見病特效藥物等32個,用于帕金森和Ⅰ型糖尿病的耗材3個。可以說,本市納入保障的特殊藥品和耗材的品種、數量和覆蓋病種之多居全國之最,隨著補充醫保基金盤子的擴大,下一步還要探討將更多的精準藥品、耗材及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精準診療項目納入保障范圍,更好地滿足大家的醫療保障需求。
標準重特患者使用特材特藥報銷80% 納入保障的特殊藥品和耗材 ,經政府談判后價格明顯下降,有的藥品包括贈藥優惠在內最大降幅達70%,耗材降幅達到50%以上,實現了價格全國最低、慈善贈藥力度最大。如,乳腺癌靶向藥物赫賽汀,據統計可平均延長患者存活時間2.87年,原需個人每年自負的16萬余元降為5.5萬元,自負比例僅為30.14%,下降了50多個點,大大降低了患者經濟負擔。
明年1月1日起,參保人在享受基本醫保、大病醫保待遇的基礎上,臨床治療必需的特殊藥品和醫用耗材,以及依托醫保定點的專業化檢驗檢查機構實施的精準診療項目等,費用報銷比例將由原來的70%提高到80%;參保人發生的住院和符合門診慢性病管理的臨床必需的基本醫保目錄外藥品、服務項目、服務設施相關費用,以及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醫療服務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目錄最高限額以上的醫療費用,一個年度內個人負擔超過5萬元以上的部分,支付比例將由原來的60%提高到70%,最高報銷額度由10萬元提高到20萬元,參保人保障水平得到進一步提高。
條件參與補充醫保前提需參加基本醫保 凡按照青島市人民政府第235號令的規定,參加青島市社會醫療保險并按時足額繳納保險費用的城鎮職工及城鄉居民,均應參加青島市全民補充醫療保險并按規定繳納相關費用。目前,本市社會醫療保險參保人810萬余人,其中城鎮職工328萬人、城鄉居民483萬人。這些參保人,均應在參加社會醫療保險的基礎上,參加全民補充醫療保險并享受相關待遇。
值得注意的是,補充醫療保險制度設立了待遇等待期。為杜絕投機參保行為,規定:未參加社會醫療保險或中斷醫療保險待遇的,不得單獨參加補充醫療保險并享受相關待遇。除規定情形外,初次參加或中斷后再次參加青島市社會醫療保險的 ,設立補充醫療保險待遇等待期。對于軍轉干部、大學生、新生兒,以及正常轉移接續醫保關系的人員,進入青島市以后不設立基本醫保和補充醫保的待遇等待期,這些就是“規定情形”。除此之外,對從外地轉入本市戶籍的參保成年居民和學齡前兒童需落戶滿一年以后,非本市戶籍的在托幼機構注冊的學齡前兒童需享受基本醫保待遇一年以后,方可享受補充醫保當中的特殊藥品、特殊耗材及特殊服務項目報銷待遇。2017年1月1日前已享受上述待遇的,不受限制。
城市信報記者 王鑫鑫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