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張貴峰
對于霧霾預警響應措施“夕令朝改”現象,不僅當地政府應盡快回應,及時向當地公眾解釋澄清,還必須針對其中存在的各種明顯違規問題,進行嚴肅的問責追責,不僅要在“霧霾治理應對”,也要在“政府信息發布”方面,依法依規嚴肅問責追責。 11月30日22時許,石家莊市政府下發緊急通知,決定自12月1日8時啟動重污染天氣紅色(Ⅰ級)響應,中小學、幼兒園停課。而12月1日凌晨2時多,石家莊市政府又臨時通知各中小學、幼兒園不停課。(12月1日新華社) “凌晨2時多”實際上仍是絕大多數人尚在睡夢中的深夜,也根本不可能及時掌握這樣的政令變化。這意味著,石家莊這種“夕令朝改”的做法,損害的不只是政府政令自身起碼應有的嚴肅規范性,也是當地公眾的切身利益,誠如許多石家莊市民抱怨的,“折騰老師,折騰家長,更折騰孩子”。
實際上,即使不考慮“夕令朝改”以及由此產生的“折騰人”問題,從霧霾預警應對管理角度來看,此次石家莊市政府在啟動重污染天氣紅色(Ⅰ級)響應過程中,事實上也是存在許多明顯的不規范問題。比如,霧霾預警啟動并不及時,“12月1日8時啟動”紅色預警,但通知時間卻是“11月30日夜間22時”,而此前環保部曾明確要求“原則上紅色預警一般應提前24小時向社會公開發布”,《河北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也明確,“預警信息提前1至2日發布”。
另一方面,從政府信息發布角度,這種前后矛盾的霧霾預警信息,同樣也明顯不合乎政府信息應有的“及時、準確”品質。而更令人遺憾和不解的還有,對于究竟為何會發生這種政府信息“夕令朝改”現象,到目前為止,當地政府仍沒有進一步的回應,既沒有表達歉意,也沒有進一步的解釋澄清。面對記者采訪,相關政府工作人員或者是“對這一話題不愿多談”,或者是“不清楚情況,領導正在開會”。而這種做法,顯然已經涉嫌違規。如最近《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在政務公開工作中進一步做好政務輿情回應的通知》明確要求,“對涉及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的政務輿情,要快速反應、及時發聲,最遲應在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布會”,“對不按照規定公開政務,侵犯群眾知情權的且情節嚴重的,會同監察機關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
因此,對于上述霧霾預警響應措施“夕令朝改”現象,不僅當地政府應盡快回應,及時向當地公眾解釋澄清,還必須針對其中存在的各種明顯違規問題,進行嚴肅的問責追責,不僅要在“霧霾治理應對”,也要在“政府信息發布”方面,依法依規嚴肅問責追責,讓那些亂作為“折騰人”的官員必須為自己的行為付出應有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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