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新華社北京9月26日電 截至目前,全國已有29個省份修訂計生條例。其中,廣東、安徽、山東等22個省份在新修訂計生條例中明確了社會撫養費的征收標準。社會撫養費如何征收?錢花在哪了?是否和上戶掛鉤?
焦點1
各地撫養費按啥標準征收? 29個省份修訂的計生條例基本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多生育子女的,屬于超生。對于“超生”公民,各地都要求征收社會撫養費,不過標準各異。
——按本地人均居民收入基數征收,有的給出彈性區間。對于違反條例多生育1個子女的,河南、山東等地按計征基數的3倍征收;江蘇按照計征標準的4倍征收;遼寧則按照計征基數的5至10倍征收。
——以家庭年收入為基數征收,有的還按月預征。山西明確社會撫養費征收標準與超生人群收入掛鉤,按照夫妻雙方上年總收入的20%,合計征收7年的社會撫養費;湖南要求按照上年度總收入的2至6倍征收。
——按職業制定處罰標準,國家工作人員還要受行政處分。河北規定,國家工作人員、企業職工按本人上年度工資總額2.5倍的金額征收,民營企業經營者和個體勞動者按本人上年度純收入2.5倍的金額征收。遼寧規定,國家工作人員超生的,根據違法情節嚴重程度,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分別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的行政處分。
——多生多罰,超生2個及以上子女或重婚超生的加重處罰,有的遞進累加。
焦點2
征收標準是否過高? 目前,新修訂計生條例中明確征收標準的22個省份,不少地方改變了原來的征收標準倍數。如山東省在今年1月22日通過的計生條例修正案中,已將原來規定基數的3到6倍,改為按規定基數的3倍征收。湖北、河南等8省也將計征基數調整至3倍及以下,其中黑龍江最低,只征收計征標準的1倍。但是,部分省份的征收標準未作調整,比如,北京和遼寧計征上限仍然定為10倍。
據了解,國務院《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給予各地“自由裁量權”:社會撫養費的具體征收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山東省人民政府參事鄧相超認為,雖然各地情況不同,社會撫養費征收標準有適度差別是必要的,但差別過于懸殊會損害征收的公平性。
焦點3
錢花在哪里了? 根據《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規定,社會撫養費及滯納金全部上繳國庫,按照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規定納入地方財政預算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挪用、貪污、私分。社會撫養費上繳國庫后,作為地方財政收入的一部分,由地方政府連同其他財政收入一起,統籌用于本地區各類公共服務和社會事業支出。
然而,多年來,社會撫養費的征收數目不清、去向不明,備受詬病。據了解,僅在2013年,22個省份公開了征繳總額且支出不詳。此后,社會撫養費的收支情況幾乎再也沒有公開。
焦點4
征收撫養費是否與上戶掛鉤? 國務院辦公廳今年1月份印發《關于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的意見》,提出要全面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禁止設立不符合戶口登記規定的任何前置條件。
山東省公安部門要求,新生兒一律憑《出生醫學證明》辦理出生登記,不允許設定其他前置條件;合肥市新生兒上戶與征收社會撫養費分別由市公安局與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負責,兩者不掛鉤。記者調查發現,雖然目前戶口已經與社會撫養費脫鉤,但一些地方,是否繳清社會撫養費卻與孩子入學相掛鉤。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