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網8月25日訊 “我在這兒住了三年,房子是不錯,可就是住得不踏實,辦不了貸款,不動產權證書也沒有,說不定哪天這房子就成別人的了。”2013年,李女士在市北區興隆三路的海灣花園購買了一套商品房,只交了40多萬的首付款就順利拿到了新房鑰匙,可開發商卻遲遲沒有給李女士辦理住房貸款的手續。對此,開發商青島興電置業有限公司向信網(熱線0532-80889431)表示,海灣花園二期的不動產權證書得以拆遷安置戶的名義辦理,因此無法獲得銀行貸款,“想要辦證,交齊了房屋全款,隨時都能辦。”
只交首付不辦貸款 新房“安穩”住三年 李女士家住市北區興隆三路海灣花園,這套房子是三年前買下的,當時只交了46萬元的首付款,就直接拿到了新房的鑰匙。“這套房子的全款得80萬,花了一半的錢就住新房,看起來好像是我占了便宜,可實際上買房的時候沒有合同只有收據,到現在也沒辦理不動產權證書。”李女士介紹說,海灣花園共有兩期,一期絕大多數都是發電廠員工的宿舍,二期則是商品房和回遷居民的住房。自己則是通過房屋中介購買的二期住房。
“買房子的時候只知道這個小區的情況比較復雜,我雖然是通過中介買的房子,可也是一手新房,首付款是也是分成兩筆支付的,分別打到了開發商和建設方的賬戶中。”李女士說,2015年她曾找過中介和開發商,想問問何時能辦貸款,可對方一直說銀行的利息比較高,等銀行貸款利率打折的時候再辦手續才劃算。
李女士說,由于開發商沒有給出能辦理貸款的準確時間,家里就算攢下點錢也只敢存活期存款,更別說投資理財,這三年下來利息都損失了不少。“等我今年再問辦貸款的事情,中介和開發商都說不清楚這件事,也不知道要找什么人。我現在就想知道,這套房子我還能不能住?開發商這樣做是合法的嗎?”
興電置業:拆遷房無法辦貸款 補齊房款就能辦證 8月24日下午,信網來到了海灣花園小區,說起沒有不動產權證書的事情,小區的保安表示“這是很普遍的情況”,“這兒的房子價格便宜,地方也安靜,就算沒房產證也照樣住,就是要轉手往外賣的時候不太方便。”這位保安告訴信網,海灣花園的業主大多是發電廠的職工或者以前的回遷居民,房子都是自住的,很少有要賣房的。幾位在小區里乘涼的業主也表示,房子住了好幾年,但辦理不動產登記證的事的確沒動靜。
隨后,信網來到了位于興中路的青島興電置業有限公司,但負責海灣花園二期的工作人員已經下班,信網只能電話聯系負責此事的穆經理。“海灣花園二期的貸款不好辦,就算想要辦理不動產權證書也得以拆遷戶的名義辦,可這樣一來,銀行方面就無法審批通過貸款。”穆經理表示,像李女士買的這類房子的確是只有一張收據,購房合同和發票都沒有,但即便這樣也不會影響業主正常居住。
“現在貸款沒法辦,業主想要不動產權證書的話就只能把尾款都交上,只要交齊了錢,隨時都能辦證。”穆經理認為,雖然業主不能辦理貸款,也沒有不動產權證書,但交了首付就能住新房是件“大好事”,“如果現在要賣房子,就算沒有不動產權證書,業主帶著買房人到公司把收據的名字改了就可以。”
開發商未告知房屋詳情 業主可主張賠償 對于李女士買房的遭遇,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青島分所的李升成律師認為,開發商在李女士買房時并沒有告知其所購房屋的具體情況,因此開發商要為無法辦理貸款的問題負責。“一般情況下,拆遷安置房屋是不需要貸款的,拆遷業主辦理新的不動產登記證書的手續會簡便很多。但開發商將安置房作為商品房出售,本身就是有過錯的。”
李律師說,雖然李女士目前的居住情況不受影響,但想要徹底解決此事,最好還是盡快辦理不動產權證書,或者向開發商確認,在公司內部有明確的登記證明這套房子是屬于李女士的。
“像李女士這樣的情況,可能得先從親戚朋友處借錢交齊全款,辦好不動產權證書后再將房子抵押給銀行,以此獲得貸款。”李律師說,在這種情況下,李女士無法獲得住房貸款的利率補貼,而這部分損失李女士可以要求開發商承擔。
信網全媒體記者 于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