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法查處旅游景區(點)經營者利用回扣招攬游客等擾亂旅游市場的行為;依法查處景區(點)違規漲價、亂收費等行為;整治消費市場不執行明碼標價規定的行為,以及價格欺詐、串通漲價、哄抬價格等行為……6月21日,青島市政府下發《關于加強旅游市場綜合監管的通知》。根據《通知》,各級各部門都要開展綜合整治,對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按照“為官不為”嚴格追究責任。
旅游執法公安執法聯動 探索建立旅游巡回法庭
青島市發布《關于加強旅游市場綜合監管的通知》,旨在進一步規范旅游市場秩序,營造和諧有序宜居宜游的旅游環境。根據通知,各級、各部門要按照“屬地管理、部門聯動、行業自律、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原則,主動履職盡責,在本行業、本系統積極開展綜合整治。對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反對“為官不為”支持擔當作為激勵干事創業的意見》、《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對消費市場執法監管過錯行為實行責任追究的意見(試行)〉的通知》嚴格追究責任。
根據《通知》,要創新旅游執法和糾紛處理機制。按照全省綜合行政執法改革要求,將旅游執法依法納入綜合行政執法體系,建立旅游行政執法與公安執法的聯勤聯動機制。完善旅游市場監管隨機抽查機制,提高監管效能;對擾亂市場秩序、侵害群眾合法權益、影響城市形象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追究行政、刑事責任。深化旅游糾紛“雙向聯動調解機制”和仲裁機制,推動探索建立“旅游巡回法庭”,為游客提供快速的司法處理渠道。建立有獎舉報制度及游客消費糾紛先行賠付制度,提升旅游糾紛應急處理能力。
此外,加強重點領域整治。圍繞重要會議和重大賽事,假期、雙休日以及學生暑期等重要時間節點,集中對餐飲、住宿、交通、旅游經營、文化娛樂和購物消費市場等重點領域開展專項整治。對火車站、汽車站、機場等交通樞紐的整體秩序、濱海旅游帶游客密集區的旅游秩序和“餐飲消費示范街”“購物消費示范街”的消費秩序進行持續整治,優化旅游市場環境。
建立旅行社信用等級制 定期向社會公示黑名單
《通知》還就提升旅游市場綜合監管保障能力提出了要求。根據要求,要完善旅游執法體系。配套完善相應政策規定,重點規范海上旅游、“一日游”管理。加強區市旅游執法機構建設,配備與旅游市場規模相適應的人員編制和裝備設施,切實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實現旅游市場網格化、無縫隙管理。定期組織旅游市場綜合執法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提高其執法水平和能力;執法人員須經過執法資格培訓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更新旅游市場綜合監管技術裝備,建立執法過程記錄制度。
此外,強化旅游誠信體系建設。加強行業標準化建設,研究制定住宿業標準、文化主題酒店標準及星級導游員管理辦法等標準體系,進一步提高旅游產業發展的規范化水平。制定旅游從業人員誠信服務準則,完善旅游消費者意見反饋和投訴記錄與公開制度,建立游客不文明行為信息記錄制度。建設青島旅游行業管理與誠信建設查詢系統,實現服務機構、從業人員信用信息的記錄、公開和共享。深化旅游市場信用分類管理,發揮旅游行業協會的自律作用,建立旅行社、旅游購物店信用等級制度,定期向社會公示失信“黑名單”。
建青島旅游大數據平臺 及時反饋曝光典型案例
根據《通知》,要開展行業政策宣傳和從業人員培訓,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引導旅游企業主動規范經營服務行為,誠實守信,提高服務質量。鼓勵企業自覺調整經營模式,由以低價招攬游客向提供個性化優質服務吸引游客、特色旅游產品轉變。
此外,開展文明旅游宣傳活動,積極倡導文明旅游,發揮旅游志愿者的監督作用,共同維護良好的旅游市場秩序。構建青島旅游大數據平臺,整合涉旅數據,加大相關數據信息的采集,開展旅游市場輿情分析。充分發揮“12301”等旅游服務熱線、旅游投訴舉報網絡平臺和“12345”市政務服務熱線的作用,及時受理社會各界提供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線索,對群眾反映的問題和媒體關注的熱點,迅速回應,及時反饋,曝光典型案例,優化提升旅游環境。 本報記者 郝園園
各部門分工及職責
重點整治旅行社“零負團費”
旅游部門:規范旅行社經營行為,重點治理旅行社拒不履行合同、“零負團費”、擅自改變行程、指定購物場所、增加另行付費項目,及誘騙、強迫、變相強迫游客消費或參加自費項目等違法行為。規范領隊、導游人員帶團行為,重點查處領隊或導游人員對游客使用侮辱性語言,或脅迫、誘導消費及索取小費等行為。查處A級旅游景區服務質量、服務設施達不到旅游行業標準的情況。
公安部門:嚴厲打擊擾亂景區(點)公共場所秩序的行為,利用邪教、會道門、迷信活動擾亂社會秩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等構成違反治安管理或涉嫌犯罪的行為。依法查處海上旅游接駁車、嶗山旅游客運車(含大中小型)、出租車、助殘車在太平路、萊陽路等周邊隨意亂停靠的行為;依法查處火車站、汽車站、機場等周邊區域機動車(含電動車、三輪車)占路亂停亂放的行為。
工商部門:依法查處旅游景區(點)經營者利用回扣招攬游客等擾亂旅游市場的行為。打擊餐飲經營者無照經營,利用不公平格式條款、聲明、店堂告示侵害消費者權益,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做虛假宣傳等行為,及各類銷售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三無”等商品的行為。
整治不明碼標價 景區亂漲價收費
城市管理部門:依法查處景區(點)及周邊違法占路經營、違法設置戶外廣告設施等行為。
交通運輸部門:依法查處出租車拒載、甩客、不按計價器顯示金額收費等違法行為;依法查處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的行為,重點查處在火車站、汽車站、機場等周邊區域非法從事道路運輸的車輛。負責海上旅游經營許可,明確海上旅游運營船舶停靠碼頭、站點、航線、折返點和區域;加強對海上旅游客流集中場所的現場管理,依法查處非法從事海上旅游經營活動。
物價部門:依法查處景區(點)違規漲價、亂收費等行為;整治消費市場不執行明碼標價規定的行為,以及價格欺詐、串通漲價、哄抬價格等行為。
質監部門:依法對轄區內旅游場所的大型游樂設施、客運索道等特種設備實施安全監察。對涉及特種設備安全的投訴舉報及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調查處理。
民族宗教部門:依法查處旅游景區(點)宗教活動場所內僧侶、道士占卜算命,以及利用宗教用品欺騙游客等行為。
文化執法部門:依法查處娛樂場所向消費者提供涉及違背社會公德或者民族文化傳統等內容的曲目或節目。
發布虛假旅游信息網站和賬號要受罰
稅務部門:規范發票開具行為,重點打擊旅游企業不按規定向游客開具消費發票等行為。
體育部門:依法查處非法經營潛水項目等行為。
通信管理部門:承擔互聯網行業管理責任,依法對電信和互聯網等信息通信服務實行監管;督促電信企業和旅游互聯網企業落實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責任,配合開展在線旅游網絡環境和信息治理,配合處理網上虛假旅游廣告信息等。
網絡管理部門:協調清理網上虛假旅游信息,協調查處發布各類誤導、欺詐消費者等虛假旅游信息的違法違規網站和賬號等。
火車站、汽車站、機場運營單位:完善基礎設施建設,科學設置站內及廣場各類標識,結合實際合理規劃旅客出(入)站口(通道)。
各區、市政府:履行屬地管理責任,健全旅游執法協調配合、案件聯合查辦、旅游投訴受理等工作機制,加強協調,健全機構、制定方案,落實責任,有效推進本區市旅游市場綜合整治。
本報記者 郝園園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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