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剛剛學出的駕駛證,上路沒幾天就被扣了12分并被注銷,但當事人心存僥幸,繼續上路駕駛,終被民警查獲。半島記者了解到,6月19日上午,同三高速公路大隊二中隊副中隊長李志剛在王臺收費站執勤時,在檢查一輛車號為魯VG518T小轎車時,駕駛員先是說駕駛證忘記帶了,準備讓朋友送過來,然后又說前幾天被民警暫扣了,就是提供不出有效證件。
通過多年辦案經驗,民警感覺其一定存在問題,遂通過其提供的身份證信息進行了網上查詢,發現其駕駛證在實習期就被記滿12分,現已被注銷,應按無證駕駛處理,見此情況,民警立即將車輛暫扣,并對駕駛員進行進一步問詢。
經查,駕駛員葛某,32歲,高密人,去年駕駛證實習期間因違法駕駛,被一次性記滿12分,致使證件吊銷。19日,因受朋友委托,葛某駕駛車輛外出,本想抄近道上高速,可以逃避處罰,結果還沒駛入高速就被查扣了,等待駕駛員將是罰款2000元,并處拘留15天的處罰。
(半島記者 劉玉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