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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月1日,膠州市民王先生去洗車時遇到一件鬧心事,由于洗車工的疏忽大意,擦洗車輛的海綿夾雜著沙石,導致剛買20多天的寶馬X5漆面受損。對于4S店給出2.7萬元的估價,洗車店嫌修復費太高拒絕賠償,還當起了“甩手掌柜”。無奈之下,王先生只好將洗車店告上法庭。近日,膠州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判決這家洗車店賠償王先生車輛損失1.7萬元。
記者 馬丙政 通訊員 秦紅宇
煩心
新買寶馬洗成“花臉” 當天中午12時許,王先生開著愛車到澳門路的一家洗車店,當時洗車的是個年輕小伙,洗車過程中發現車上泥沙還沒有完全沖凈,這名小伙就開始用抹布擦拭,盡管有些擔心,起初也沒想太多。可當刷卡繳費后,他在檢查愛車有沒有洗干凈時,眼前的情景讓他大吃一驚,只見愛車成了“花臉”,車頭、車門、車尾和車頂,到處都是一道道的細劃痕。洗車的小伙一看闖了禍,嚇得轉身離開,無奈之下王先生找到店長討要說法,要求將愛車恢復原樣。
無奈
協調多次就是不賠 洗車店店長稱只能拋光處理,可王先生認為因為洗車流程不規范,拋光會更加損害車輛漆面,必須去4S店。經過協商,雙方一起來到4S店詢問修復費用。鑒定結果讓洗車店負責人倒吸一口涼氣,寶馬車身多處需要重新烤漆,費用需要2.7萬元。這名店長當時痛快答應給予賠償,這讓王先生暫時放下心來。過了幾天,當王先生再次找到洗車店,店長卻口稱修復費用太高拒絕賠償,態度發生了轉變,這讓王先生氣憤不已。王先生當即撥打報警電話,申請證據保全和調查。隨后,王先生去工商所現場調解,最因洗車店嫌費用太高,工商所出具了終止調解通知書。無奈之下,王先生只好聘請律師為自己維權,將這家洗車店告上法庭。
說法
洗車店賠償1.7萬元 法院在審理中認為,經委托某資產評估事務所進行了鑒定,王先生寶馬X5車輛漆面恢復原狀所需費用為17300元。法院認為,原告王先生在被告洗車店辦理洗車卡進行洗車,雙方已建立服務合同關系,洗車店作為經營者,應保證為消費者提供服務的完善性。
關于王先生所主張的車面劃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一條、第四十條、第五十二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條之規定,判決這家洗車店賠償原告王先生損失17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