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份以來,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共查處酒駕交通違法行為220余起,其中醉駕60余起。在此,膠州交警提醒廣大駕駛人,交警已把查處酒駕交通違法行為常態化,對待酒駕行為保持“零容忍”的態度,并堅持對酒司機定期曝光,請時刻提醒自己和身邊的朋友“開車不喝酒,喝酒別開車”,千萬不要心存僥幸!
案例一 2月28日,在204國道膠東醫院南側路段,一輛電動二輪摩托車由西向南行駛時與一輛由南向北的白色廣汽轎車相撞,造成二輪摩托車駕駛員王某某受輕傷。現場調查時民警發現,王某某身上有酒味,涉嫌酒后駕駛,隨即將其帶至醫院進行血樣檢測。
經檢測,該二輪摩托車駕駛員王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達203.84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王某某在醫院接受治療結束后,被依法傳喚至交警部門接受調查。王某某稱,當天晚上參加朋友聚會,因為去的時候騎著電動車,覺得電動車不屬于機動車,不算酒駕,所以席間喝酒并沒有絲毫顧忌,吃完飯回家途中酒勁上頭,撞上右側駛來的轎車。
經山東金光交通事故司法鑒定所鑒定,王某某發生交通事故時所駕駛鳳凰牌二輪電動車屬于機動車,因王某某的行為涉嫌危險駕駛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二 3月16日22時許,在膠州市溫州路與農場路路口處,一輛越野車與一輛小型普通客車發生追尾事故,越野車起火,未造成人員傷亡。民警在現場詢問當事人時發現,越野車駕駛員徐某面色緊張,該在敘述事故發生經過時支支吾吾,形跡可疑。辦案民警將其帶至事故科做進一步審查并調取了事故現場周邊監控視頻,在強大的壓力與事實面前,徐某如實交代了頂替其朋友趙某充當駕駛員的事實。
17日上午,趙某來到交警部門投案自首。經審查,當晚趙某與朋友喝酒后駕車沿農場路由東向西行駛至溫州路路口處,因喝了酒視線模糊,與前方順向停車等候紅燈的一輛小型普通客車追尾相撞,趙某自知酒后駕駛違法,于是趁現場混亂便逃離回家,隨后叫其朋友徐某來頂包。經了解,趙某是個準新郎,即將結婚,但因自己酒后駕車并肇事逃逸的荒唐行為而被行政拘留。
案例三 4月5日晚10時許,膠州交警大隊五中隊的民警在轄區204國道與九趙路路口執勤時,發現兩輛半掛牽引車有超載嫌疑,遂示意駕駛員停車接受檢查。駕駛員一下車,一股刺鼻的酒氣飄來,民警隨即準備對兩名駕駛員進行酒精呼氣測試,一看民警拿出了酒精測試儀,其中一名駕駛員突然向路邊的土坡方向逃跑,最終被追回。
測試結果顯示,杜某某體內的酒精含量為55mg/100ml,毛某某為39.1mg/100ml,均屬于酒后駕駛。經對兩人所駕駛的半掛車過磅,杜某某駕駛的車輛核載32噸,實際載貨40噸,超載30%以下;毛某某駕駛的車輛核載29.6噸,實際載貨40噸,超載30%以上。兩人均被處以罰款1200元,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A2駕駛證被降級的處罰。
附:一月份以來查處的部分醉駕人員曝光名單 (半島記者 鮑福玉 通訊員 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