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4月8日訊(記者 李珍 通訊員 李阿欣)“我知道自己錯了,醉酒駕駛是對自己的不負責任,更是對家人和其他人的不負責任,請求法庭給我改過的機會!”4月8日上午10時許,在平度法院第一審判庭內,“醉駕司機”于某在法庭上做最后陳述。當天上午,平度法院將10起涉嫌危險駕駛罪案件適用刑事速裁程序集中審理,并當庭宣判,共用時50分鐘。
4月8日上午10時,庭審正式開始,10名被告人一起進入審判庭,法官宣讀庭審注意事項后庭審正式開始。每一名被告人進入法庭后,公訴人宣讀起訴書,被告人進行答辯。隨后法官對案件進行宣判,一起案件的審理僅用時5分鐘左右。
經法院審理查明,2016年1月1日,被告人于某醉酒駕駛小型轎車,因未按規定讓行,與王某駕駛的貨車相撞,致兩車受損,王某受傷。案發時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31mg/100ml。后平度市檢察院以危險駕駛罪對于某提起公訴。平度法院適用刑事速裁程序對這一案件與其他同類的9起案件進行了集中審理、集中宣判。于某等10名被告人因危險駕駛罪分別被判處拘役1到3個月或者緩刑,并處2000元至1萬元不等的罰金。庭上,被告人均表示認識到錯誤,認罪服判。
因為適用了刑事速裁程序,10起案件從開庭到宣判,僅用了50分鐘,平均5分鐘審結一起。在受審的十人當中,有兩人是駕駛拖拉機在路上行駛被交警查獲。被告人張某表示,他不知道喝酒開拖拉機還犯法,現在知道錯了,不僅被判了刑還處罰金,以后自己再也不喝酒開車了。
據介紹,自2011年醉駕入刑以來,平度法院共受理此類案件398件,僅2015年全年就審結了165件,判處被告人165人。近年來,平度法院積極探索適用刑事速裁程序,與公安、檢察、司法行政機關溝通、協調,2015年以來共速裁案件174件,占刑事案件結案總數的14.76%。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