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記者 趙偉華) 為了更好地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在化解消費領域矛盾糾紛中的作用,2015年12月青島市城陽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發起設立了青島市消費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經過3個月的實行,2016年3月15日,調解室正式掛牌運行。
3月15日上午,在城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內,人民調解室正式掛牌成立,區司法局、區市場監管局的工作人員向消費者代表介紹了調解室在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過程中將要發揮的主要作用,消費者代表就自己關心的消費領域的問題與工作人員進行了溝通。人民調解屬于一種柔性的調解,屬于法院在立案之前的訴前調解,具有調解時間短、無需任何費用的特點。根據《人民調解法》的規定,經過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的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應該按照約定來履行,如果一方面拒絕履行或者沒有完全履行,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城陽區消保委在社會組織調解的基礎上,引入巡回法庭為主導的調訴對接機制、消費爭議調解仲裁機制和人民調解機制,利用多種調解機制的互通互補作用,為城陽區消費者打造更加完善、高校、暢通的多元化消費糾紛處理新格局。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