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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網1月4日消息 根據相關規定,“2012年以后畢業并且在青就業落戶的研究生,可享受最長不超過36個月的住房補貼。補貼標準為博士研究生600元/月,碩士研究生400元/月,領取時間以三年內繳納五險實際月份為準。研究生住房補貼每半年申報一次。”2015年下半年研究生住房補貼申報工作將于1月5日啟動。
據介紹,其中,中央、省駐青單位及市直機關、市屬企事業單位接收的國內外研究生于2016年1月5日—1月18日在青島人才中心(同安路891號)一樓服務大廳進行集中申報;國外留學研究生申報地點為市外國專家局留學回國人員管理處(同安路891號3樓303室);區(市)機關、事業單位及其他企業到各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進行申報,企業申報部門以營業執照注冊地址為準。具體申報流程可登錄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工作通知”欄查詢。
作為“留青行動”一大重要舉措,對在青就業的應屆博士碩士研究生給予三年住房補貼,從一定程度上緩解了研究生在青就業的生活壓力,同時也較好的發揮了政策輿論導向作用,極大鼓勵了高層次畢業生來青就業,服務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希望各用人單位及時為畢業生申報住房補貼。
通訊員 王麗娜 文 孫貼靜
[編輯: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