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1月1日訊(記者 張同順) 記者從市人社局獲悉,從1月1日起,取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實施的社會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含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醫藥服務機構)資格行政審批。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15年12月14日發布消息,將全面取消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實施的定點醫藥機構資格審查項目。這意味著定點醫藥機構確認由行政部門進行兩定資格審查后再由經辦機構簽訂定點服務協議的“兩步走”轉變為僅由經辦機構與符合條件的醫藥機構簽訂服務協議的“一步走”。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林永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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