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眾網濟南10月29日訊(記者 王宗陽)今天上午,山東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邀請山東省公安廳交警總隊、高速公路交警總隊負責同志介紹加強危險物品運輸車輛的安全管理情況。自2015年11月1日起,每日19時至次日凌晨6時禁止危險物品運輸車輛通行高速公路。若違反限行規定,將對駕駛人處以2000元罰款,并對相關運輸企業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危險品運輸車輛發生事故,將造成高速長距離擁堵 山東省公安廳高速公路交警總隊政委左明亮介紹,目前,我省高速公路通車里程已達5100多公里。同時,我省一些高速公路出現了超負荷運轉的情況,交通事故和交通擁堵時有發生。尤其是危險物品運輸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往往會造成群死群傷的嚴重后果,且清障難度大,很容易導致長時間、長距離交通擁堵。
為了維護高速公路安全暢通,加強危險物品運輸車輛的交通安全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山東省人民政府同意,山東省公安廳、山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決定,自2015年11月1日起,每日19時至次日凌晨6時禁止危險物品運輸車輛通行高速公路。19時前已經駛入高速公路的危險物品運輸車輛應就近選擇收費站駛離高速公路。為服務區及路面施工工程運送油料的車輛,經目的地公安機關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后,由就近收費站駛入及駛離高速公路。同時,遇有惡劣天氣或重大節日、重要活動時,全天禁止危險物品運輸車輛通行高速公路。違反限行規定的,公安機關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門將對駕駛人處二千元罰款,并對相關運輸企業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易發次生事故,去年一場燃爆致43人死亡 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發生交通事故,極易發生次生事故。高速公路全封閉、全立交、單向行駛,一旦發生涉及危險物品的交通事故,由于沒有適當的路口駛離高速公路,造成已駛入事故現場的車輛進退兩難,形成交通瓶頸。而由于高速公路車速快,后方車輛往往在突然發現緊急情況時已經沒有足夠的時間及距離采取安全有效的緊急制動,極易造成次生事故,甚至導致重大人員傷亡和多車損壞,進一步加劇事故的危害性。
在2014年7月19日2時55分,湘A3ZT46號輕型倉柵式貨車(核載1.58噸,實載乙醇6.52噸)行駛至滬昆高速公路湖南邵懷段1309公里處時,在左側車道追尾碰撞因前方交通事故受阻、停車等候通行的閩BY2508號大型客車。碰撞發生后,輕型倉柵式貨車裝載的乙醇泄漏、燃爆,造成該貨車、大型客車以及停在大型客車前方的粵F08030號小型客車、停在右側車道的浙A98206號大貨車、贛E38950號大貨車燒毀,事故造成43人死亡,6人受傷。
此外,高速公路道路狹窄,受路邊護欄、護網及邊溝的影響,大型裝備無法開展工作,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品以及毒害性、腐蝕性等危險品,很難在高速公路找到滿足條件的轉運場所。這導致高速公路上危險物品事故現場處置難度大、時間長,形成長時間長距離的交通堵塞。
“對生命安全負責、向交通事故宣戰” 大眾網記者了解到,由于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夜間行駛時,受光線不足和疲勞駕駛等因素的影響,安全隱患多,易發生交通事故。一方面,部分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受經濟利益的驅使而違規運輸,為躲避檢查和處罰,多數駕駛人往往在夜間和凌晨時段內連續開車,導致疲勞駕駛,操作動作變得遲鈍,造成交通事故。另一方面,高速公路夜間缺少照明設施,視線不良,危險物品運輸車輛駕駛人無法及時觀察到周圍行車環境,從而在判斷車距、辨別方位、躲避障礙物時產生誤判,易引發道路交通事故。 左明亮說,“對生命安全負責、向交通事故宣戰”,這項工作已刻不容緩。
此外,相比與國省道的開放性,高速公路一旦發生涉及危險物品的交通事故,無法快速疏散人員與車輛,各方救援力量尤其是在夜間也無法及時趕赴現場處置,導致事故危害不斷擴大。為此,自2015年11月1日起,每日19時至次日凌晨6時,山東將全面禁止危險物品運輸車輛通行高速公路。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