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聊城10月7日訊(記者 焦守廣) 近日,聊城市食藥監局發布2015年上半年全市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通告,今年上半年共完成501批次抽檢任務,產品涉及膨化食品、豆制品、蔬菜制品、蜂蜜等28大類。其中多家餐飲機構在豆制品中添加違禁防腐劑苯甲酸,成為“毒豆腐”。
2015年上半年全市監督抽檢任務共完成501批次,產品覆蓋食品生產、流通、餐飲三個環節,涉及膨化食品、豆制品、蔬菜制品、蜂蜜等28大類。其中學校周邊流通環節抽取150批次,其他環節351批次,集中為蜂蜜、膨化食品、豆制品、鹵肉制品、自制面制品等品種。
在此次通告中,多家餐飲機構的豆腐等豆制品中都檢出了食品添加劑問題,其中以苯甲酸居多,而國家制定的標準值均為不得檢出。
不合格產品所涉及的餐飲服務單位和不合格產品中,包括東阿縣阿膠金藍服務有限公司的豆腐皮、東阿縣新城萬豐東方肥牛王酒店的豆腐、聊城第一中學的豆腐、聊城市東昌府區二掌柜面館的豆腐皮、高唐縣三十里鋪張記家常菜館的豆腐皮、冠縣千禧龍海鮮大酒店的腐竹和豆腐、茌平縣民意興餐廳的豆腐干、莘縣神圣山羊餐廳的豆制品等。
聊城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工作人員介紹,苯甲酸、山梨酸、亞硝酸鹽是目前使用最多的防腐劑,添加至食品中用于抑制微生物的生長,攝入過量會增加肝、腎的負擔。《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中規定豆制品中不得添加苯甲酸和亞硝酸鹽,山梨酸只能在豆干再制品和新型豆制品中添加,且最大使用量為1g/kg,其他豆制品中不得添加山梨酸。
一些企業為了使食品有更好的賣相或口感,或為延長食品的保質期,故意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或是對標準和相關規定的理解不到位,沒有正確掌握有關食品添加劑的使用量等等,導致食品中的防腐劑不合格。如人們長期食用含有苯甲酸的豆制品,將對肝腎臟造成傷害,對包括嬰幼兒在內的一些特殊人群而言,尤其是對正在生長發育階段的少年兒童,危害更甚。
[編輯: 林永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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