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3日上午,當小寶離開通濟派出所時,身后幾名女民警哭成了淚人。盡管只有短短幾天的相處,她們對這個孩子已經有了難以割舍的感情。根據之前掌握的線索,民警當天找到小寶母親位于市區普集路附近的住所,但還是沒找到人。為了讓小寶得到更好的照顧,民警只好將他送到市兒童福利院代養,同時呼吁小寶媽媽看到報道后盡快現身。
■送走孩子,女民警哭了
23日早上8時許,即墨通濟派出所的姜副所長帶著幾名民警,抱著小寶啟程趕來青島市區。當孩子坐進車里的一剎那,已經連續照顧小寶三天的女民警們,難以抑制住情緒,眼淚奪眶而出。“小寶還小,不知道分別的意思,坐進車里還沖著我們笑,但幾個同事受不了這種場面。”丁警官哽咽著說,想想孩子會得到更好的照顧,心里這才好受了一些。
小寶在派出所的這幾天,很快成了大家眼里的寶貝,“沒事的時候大家都來逗逗他,孩子也不認生,非常乖巧聽話。”丁警官說,孩子被送到派出所時,只有和少許尿不濕和奶粉,大家各自從家里找來玩具、衣服、零食,還有好心市民送來奶粉。22日下午,幾位女民警還特意帶著孩子去趟超市,給他買了新的衣服和玩具。
■上門尋找孩子母親未果
孩子離開派出所要去哪里呢?姜副所長介紹,他們調查得知,小寶的母親暫住在市區普集路附近,由于對方電話一直無法接通,23日上午,民警抱著一絲希望去尋找小寶的母親,但根據地址找過去,房子里沒人,再給她撥打電話,還是無法接通。民警在附近尋找了半天后,無奈帶著小寶離開。
“經過慎重考慮,我們決定把孩子送到福利院代養,畢竟派出所不是照顧孩子的地方。”姜副所長說。23日中午,五位民警陪著小寶來到青島市兒童福利院,在收養科辦理了相關手續后,工作人員帶著小寶進行了身體檢查,當隨行的兩位女民警從樓里走出來時,捂住眼睛哭了起來,其中一位女民警說,“心里太難受了,不舍得”,另外三位男民警也眼圈泛紅。
■民警通過遼寧警方尋人
姜副所長表示,雖然這一次沒有找到孩子的母親,但民警已經掌握了她的全部信息,目前已經發函,通過對方戶籍所在地的遼寧警方,聯系孩子的姥姥、姥爺,他也希望孩子母親在看到本報后能夠盡快聯系警方。
記者了解到,小寶的母親姓陳,26歲,老家在遼寧。
■難題
監護人不現身,領養手續沒法辦
本報連續報道了小寶的遭遇后,在市民中引起了強烈反響,不少人想給孩子一個溫暖的家。23日上午,家住臺灣路的王老太打來電話稱,他的兒子結婚多年沒有孩子,夫妻倆在國外生活工作,一直在尋找合適的孩子領養,“第一次通過報道看到小寶后,就喜歡上這個孩子,我真想替兒子領養他。”民警表示,由于小寶的監護權問題,領養暫時無法進行。
孩子雖然被送到福利院代養,但那里也不是他的最終歸宿,福利院相關負責人表示,在法律意義上,孩子的母親是監護人,她應當承擔起撫養孩子的責任,還是需要警方繼續尋找孩子的母親。
據介紹,如果監護人遲遲不肯接走小寶,那他跟其他棄嬰將有著不同的命運——符合條件的其他棄嬰可以被有條件的家庭收養或送入家庭寄養,但小寶只能在待在福利院里,無法像其他孩子一樣感受家庭的溫暖,這將不利于他的成長。唯一的辦法就是剝奪監護人的監護權,通過正常手續送入福利機構,然后再被領養或寄養。
■鏈接
剝奪母親監護權
外地已有先例
9月23日,不少網友在半島客戶端上發表了對此事的看法。
游客:家有同齡孩子,看到尤其心酸,做母親的怎么能舍棄自己的孩子!
無敵小宇宙:孩子是無辜的,媽媽應當承擔這個責任,不要這么狠心!
我我我:這種人就該抓起來,剝奪她的監護權,讓孩子活得有尊嚴。
其實,剝奪孩子母親的監護權已經有過先例。福建仙游的林某在2004年生下孩子,卻不知生父是誰,時常對孩子進行虐待,雖經當地政府、公安機關進行批評教育,但林某拒不悔改。2014年7月4日,仙游縣人民法院宣判撤銷林某的監護人資格,另行指定仙游縣榜頭鎮梧店村村民委員會擔任監護人。
文/本報記者 徐杰 林剛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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