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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網9月10日消息 日前,由市人社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財政局聯合下發了《關于落實魯人社發[2015]23號文件做好穩崗補貼發入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規定,對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員、少裁員,穩定就業崗位的企業,由失業保險基金給予穩定崗位補貼以下簡稱“穩崗補貼”。補貼標準不超過該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符合條件的企業即日起可申請。具體申報程序,可登錄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qdhrss.gov.cn)查詢。
據了解,該政策主要適用于經濟結構調整涉及到的困難企業。主要包括五類:分別是兼并重組、化解產能嚴重過剩、淘汰落后、節能減排和主輔分離企業,但不包括企業集團。穩崗補貼主要用于企業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等支出。
企業申請穩崗補貼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及所在區域產業結構調整政策和環保政策;企業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企業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于本市上年末城鎮登記失業率;企業財務制度健全、管理運行規范。
符合條件的企業每年度只能申領一次穩崗補貼。2014年符合條件的,可在2015年內提出申請。該政策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相關鏈接: 按照省《關于延長擴大失業保險基金支出范圍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有關要求,目前我市參保單位和個人失業保險繳費費率分別為1%和0.5%。去年我市城鎮登記失業率2.97%。
文 馬玥
[編輯: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