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新華社北京8月10日電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于推進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部署推進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工作。
《指導意見》從統籌規劃、有序建設、嚴格管理和支持政策等四方面,提出了十項具體措施。一是編制專項規劃。建立建設項目儲備制度,明確五年項目滾動規劃和年度建設計劃。二是完善標準規范。抓緊制定和完善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和抗震防災等方面的國家標準。三是劃定建設區域。從2015年起,城市新區、各類園區、成片開發區域的新建道路要根據功能需求,同步建設地下綜合管廊;老城區要結合舊城更新、道路改造、河道治理、地下空間開發等,因地制宜、統籌安排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四是明確實施主體。鼓勵由企業投資建設和運營管理地下綜合管廊。五是確保質量安全。六是明確入廊要求。七是實行有償使用。入廊管線單位應向地下綜合管廊建設運營單位交納入廊費和日常維護費。八是提高管理水平。九是加大政府投入。十是完善融資支持。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孫瑤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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