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來想趁假期帶家屬出國探親,拿著戶口本去開親屬關系證明,卻仍然無法證明“我媽是我媽”,23日,市民王女士就遇到了這樣的難題,自己的出行也就此擱置。
戶口本上標明的母女關系也不可信?
據王女士介紹,她老公現在在日本,自己打算帶著母親、妹妹和外甥女趁假期到日本探親旅游。在辦理出境手續時,日本領事館要求她提供親屬關系證明,隨后,王女士帶著戶口本來到泉城公證處,本以為戶口本上明確顯示母親和自己的關系,親屬關系證明很快能辦出來,哪想到工作人員表示,戶口本并不能證明你媽就是你媽,也可能是后媽,“要想開親屬關系證明,先證明你媽是你媽”。
“戶口本就是國家發的證明文件,如果戶口本還不能證明我媽是我媽,我還能拿什么證明?”對于公證處的要求,王女士認為非常不合理。但為了順利出國,王女士還是按照公證處的要求去找相關證明。
由于單位正值放假,王女士無法從單位開出證明。王女士為非獨生子女,已40歲的她也找不到當年的出生證明,因此無法提供公證處認可的獨生子女證和出生醫學證明。隨后,王女士到街道辦尋求幫助,但街道辦也找不到她的相關檔案文件。好在轄區派出所給王女士開了一個戶籍證明,但公證處表示戶籍證明和戶口本性質差不多,也無法證明二人的母女關系。
找了多個部門,跑了很多次,王女士最終還是無法證明“我媽是我媽”。眼看著僅剩幾天假期,王女士怕等到自己開出了證明,外甥女也就開學了。“沒想到要證明我媽是我媽,竟然這么難?!蓖跖勘硎尽?br>
公證處:開親屬關系證明不能單靠戶口本
泉城公證處辦公室的一名工作人員表示,公證處不能只認戶口本,而是需要身份證、戶口本和其他能夠證明親屬關系的文件,才能開出親屬關系證明。該工作人員解釋,出國公證關系到涉外安全,一旦公證出現問題,就會上升到外交事件,因此公證的審查更加謹慎,省司法廳對這方面也有相關規定。
公證大廳涉外公證窗口的工作人員表示,由于居民戶口本大多比較老,信息沒有得到及時更新,雖然戶口本上有親屬關系一欄,但不能反映繼子女等信息,因此除戶口本外,還需要其他東西來證明親屬關系,如出生醫學證明、獨生子女證和派出所的嬰兒出生證明都可以證明親屬關系。另外個人檔案中干部履歷表有親屬關系一欄,也可以證明和當事人之間的親屬關系。
山東新亮律師事務所王新亮律師認為,證明“我是我”“我媽是我媽”的這類奇葩證明,實際上是相關政府部門不敢擔當、推卸責任以及懶政的表現,是非?;尚Φ?。
王新亮說,假如王女士與其母親不在一個戶口本上,要求證明親屬關系尚無可厚非,現在王女士和其母親同在一個戶口本上,而戶口本就是國家的親屬關系證明文件,完全可以證明二人的母女關系。對于公證處讓王女士證明“我媽是我媽”的要求,王新亮認為王女士可向相關主管部門進行投訴。
“在國外,只要一輸入名字,就能知道你的詳細信息,如在銀行是否有壞賬、是否有案底等,不存在開證明的問題?!蓖跣铝琳J為,證明“我媽是我媽”的案例屢屢出現,說明國家個人信息登記不完善,相關職能部門之間信息流通不夠,應建立健全公民個人信息檔案和公民信息登錄系統,只有這樣,才能徹底杜絕證明“我媽是我媽”的問題。
記者 戚云雷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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