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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得利息,天經地義,您是否也這么認為?至少,自己的錢存銀行,不給利息也不能倒找錢不是?可近日一則新聞可把不少人嚇一跳:西安一市民存錢時拿錯了卡,將110多萬元巨款存到了信用卡上,錢是他的,卡也是他的,可要取出這筆錢,就得支付1萬多元的手續費。(《新文化報》5月21日報道) 從天價賬單打印費到高額匯款手續費,銀行的種種收費項目一直是公眾關注的焦點。上個月,李克強總理到國家開發銀行、中國工商銀行考察時,曾先后4次敦促各商業銀行“減少服務收費”,要求精簡合并項目,“能不收的盡量免收”,明確指示“銀行的理念必須改變!”而在本月,中國銀監會也“第101次”重申要對銀行的亂收費 “進一步加大整治力度”,中國銀監會副主席周慕冰8日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立下“軍令狀”:“督促銀行建立價格與服務相稱、成本合理補償、標準科學透明的服務收費機制。對于不服務只收費的,要堅決取消并查處;對于能在利差中補償的,不再另外收費;對于必須保留的補償成本性收費,要嚴格控制收費水平,能降低的盡可能降低。”
總理的話還言猶在耳,銀監會的保證也回聲未落,西安的一家銀行就又爆出了天價手續費的事件。固然,這名西安市民在存款時自己存在疏忽,將存款錯存到信用卡上,銀行的收費也算是 “明碼標價”,但是我們想問這位市民在發生疏忽時,涉事銀行是否盡到了足夠的提醒義務?很難想象,如果銀行盡到了提醒義務,這位市民在明知會有高額手續費的情況下依然將存款存入信用卡。
退一步再說,就算銀行盡到了提醒義務,從信用卡提出存款的巨額手續費仍然難說合理。依照周慕冰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的表述,要規范“部分銀行機構收費質價不符以及捆綁收費、只收費不服務等現象”,試問將存款在同一家銀行的同一張銀行卡上一進一出,銀行需要付出多大的成本,又提供了多大的服務?他們憑什么要收取高達萬元的手續費?他們提供的服務和收取的費用真的 “質價相符”嗎?
盡管銀監會三令五申,可是各地方銀行的收費項目仍然難說合理,更與社會公眾的期待相差甚遠。繼續套用李克強總理的話說,“觸動利益往往比觸及靈魂還難”——想要某些“躺著就把錢掙了”的銀行出讓自己的既得利益,僅靠銀行自己內部進行調整和規范顯然是有難度的,與電信行業備受公眾詬病的“降費提速”一樣,要想真正觸動銀行的“靈魂”,看來還是要靠市場的鞭子,逐漸打破壟斷堅冰才是正理。
半島網辣蛤蜊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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