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9日早晨,膠州交警大隊執勤五中隊民警在204國道巡邏時,發現一輛魯B××××白藍色的中型普通客車有故意躲閃的嫌疑,民警遂示意其停車接受檢查,經檢查,該車核載17人,實載18人。當民警告知要對其進行處罰時,駕駛員王某某連忙解釋,就超了一個人這也能叫超員啊?面對這樣的解釋,執勤民警對駕駛人及乘客進行了耐心細致的安全教育:很多市民在乘坐客車時都覺得,車輛上超載幾個人好像沒什么關系,可是一旦超載,車輛的制動時間就要延長,容易引發交通事故。只要有一個人沒有固定座位,就算超載!即使是超載一個人,交警部門都將按規定進行處罰。該行為屬公路客運車輛以外的載客汽車超員不足20%,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之規定,給予駕駛員王某某罰款100元記3分的處罰。
民警隨后對其駕駛證,車輛行駛證進行檢查,確認沒有其他違法行為后要求駕駛員對車上多出1人進行轉運。王某某拿著罰款單不禁嘆氣道,“咳,本以為超員一個人看不出來,還尋思能躲過去,沒想到還是被查到了”。 城市信報/信網記者 王琦 通訊員 馬迪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王泯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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