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梁建強
自2003年北大、清華等一批高校在教育部統一部署下開始實施招生改革試點以來,高校招生改革的探索已歷經10多年。這些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彌補高考“一考定終身”不足、為更多人才創設脫穎而出的“綠色通道”的同時,也伴隨著不絕于耳的爭議。無論是過程的封閉性、標準的模糊性,還是監督制約機制的匱乏等,招生改革暴露出了多重問題,并屢屢處于公眾質疑的風口浪尖。 作為國內高校的翹楚,北京大學和清華大學歷來被視為高等教育改革的“風向標”。招生改革中的新動向,自然受到各界矚目。以北大的改革為例,此次“新招”的特殊之處在于,明確取消了推薦學校限制和推薦名額,學生可自愿報名,并強調了對農村地區中學和農村戶籍考生的政策傾斜,釋放出廣納天下英才以及增進公平公正的鮮明信號。改革方案既定、規則已明之際,還應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程序,合理確定考核內容和形式,規范并公開相應要求、考核程序以及錄取結果,從而避免行政權力滲透、干預招生環節。
招生改革“特殊新招”,當著力消除“特權想象”,消除公眾的公平焦慮。無論是特殊的招生新規,還是已延續多年的自主招生制度,在招生流程、環節更加陽光透明的同時,也應全力強化、完善監督機制。除了強化內部監督、由學校監察部門全程參與之外,也當積極探索引入第三方監督,確保監督不致流于形式,切實減少權力尋租和腐敗滋生。
招生改革關乎教育公平,教育公平關乎千家萬戶。《教育部關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關于做好2015年高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中,對于高校招生改革也都提出了明確的方向性要求,必須嚴格遵循、落實。守得住規則底線,方能消除“特權想象”、堵住“特權通道”,進而守護好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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