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2013年起本報持續關注的“山水名園一業主野蠻裝修”一事有了最新進展,近日,該房屋購買人孫某文被嶗山區法院一審以
詐騙罪、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并處罰金105萬元,而其在山水名園的房產與贓款對應的份額及收益也將依法追繳并發還被害人。據判決書顯示,孫某文冒充軍官身份娶妻生子、騙錢購房,就在落網前一天還騙取了家中保姆30萬元。
狀告城管事發不久
涉案房屋主人被抓 2013年2月22日,本報以《嫌拆違磨嘰,居民告城管》為題報道了嶗山區山水名園一位業主將嶗山城管告上法院,起因是該業主因為鄰居裝修“拆墻毀梁”而找到嶗山城管希望其強制拆除違建部分,結果遲遲不見動靜。
在采訪過程當中,記者曾經聯系到了該涉案房屋的男主人“孫健”,當時聲稱身在外地的他表示改造部分已經恢復了原貌,然而記者在現場卻看到該房屋南側外立面等多處違法建筑依然還在。
本報關于此事的報道刊發后不久,便有消息稱“孫健”已經被抓,而涉案房屋的105室也已經貼上封條。此事近期得到證實,記者在嶗山區法院2015年2月6日的(2014)嶗刑初字第17號刑事判決書中看到,化名“孫健”的男子孫某文因涉嫌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于2013年3月1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3日被逮捕。
五旬無業男冒充局長
詐騙千萬元買了別墅 判決書顯示,孫某文為山東省臨沂市沂水縣人,1961年生,高中文化程度,無業,此前他卻是以“孫健”的名義被人熟知,身份則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管理保障局局長”,經常身著大校軍服,使用假冒軍車參加社會活動。
經審理查明,自2009年以來,孫某文以“總參管理局長”身份與李某某交往,取得信任后分兩次以借款名義騙取了李某某共計人民幣323萬元;2011年10月,孫某文又以能夠幫助買地為由騙取孫某某人民幣200萬元;2011年1月至2012年2月期間,孫某文虛構部隊集資有高額回報的事實,以借款名義多次騙取蘇某某夫婦共計500萬元。
在這些欠款當中,李某某的323萬元全部劃入到了孫某文購買山水名園36號樓105室別墅的開發商賬戶當中,騙取蘇某某夫婦500萬元當中的100萬元也是用于購買該別墅,其余款項則用于個人消費、信用卡還款及償還個人債務等。
冒充軍人騙娶媳婦
連保姆都騙了 根據法院審理查明,2003年孫某文在海南省三亞市南中國海酒店與張某相識,后一直以軍人身份與張某交往,育有兩個孩子,曾居住于山水名園的房屋內。據孫某文供述,他跟張某2003年結婚,張某并不知道他的真實身份,只知道他叫“孫健”,是個軍人,其他一概不知。
除了冒充軍人騙娶了媳婦外,孫某文還騙取了家中的保姆馬某某30萬元錢財。據馬某某稱,她2012年5月開始到孫某文家從事家政工,期間得知孫某文為“局長”,可以幫她的丈夫提士官。2013年3月15日,孫某文給了馬某某一張銀行卡,她將30萬元存入卡中后交給了孫某文,結果第二天孫某文就被抓獲。案發后,追繳發還馬某某296812元。
此外,孫某文還使用名為“孫健”的假軍官證申請辦理了銀行卡8張,據其供述,這些假軍官證都是通過街頭小廣告辦的,銀行卡也是他本人到銀行辦理的。
假軍官獲刑15年
違建房屋依舊未動 近日,嶗山區法院以孫某文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6個月,并處罰金100萬元;犯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并處罰金5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5年,并處罰金105萬元。對于山水名園36號樓105室的房屋,法院判處對其中與贓款對應的份額及收益,依法予以追繳,按本判決認定的實際損失發還受害人。
因為一起“拆墻毀梁”野蠻裝修而引發的居民狀告城管一事一波三折。該房屋竟是利用假冒軍官身份詐騙錢財購買,關于該房屋的違法建筑,2013年7月11日,嶗山法院對居民狀告嶗山城管執法局不作為一案曾作出判決,判令被告嶗山城管執法局于判決生效之日起60日內對違法擴建搭建行為作出具體行政行為,其后,涉案當事人張某雖提起上訴,二審法院卻予以駁回維持了一審判決。
對于此事,嶗山城管執法局也曾公告送達了對違法建筑限期7天內拆除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記者也曾多次致電嶗山城管執法局詢問該事進展,卻一直沒有得到相關回復。時至今日,山水名園36號樓105室的違法建筑卻依然存在。
記者 林剛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