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2月5日訊(記者 徐杰)一名招遠籍男子在當地取得了銷售
煙花爆竹的資質,由于在店內銷售生意不是太好。為了多賺點錢過年,他來到招遠和萊西的交界處村莊非法售賣煙花爆竹,結果被萊西警方當場查獲。民警介紹,像這樣跨市且流動銷售煙花爆竹是法律所禁止的。2月4日,該男子被萊西警方依法行政拘留5日。
2月3日下午5時許,萊西警方接到轄區群眾報警稱,有人在馬連莊鎮某村公開擺攤銷售煙花爆竹。馬連莊派出所民警立即趕赴現場,發現一輛小型貨車停在村莊中心十字路口,一名中年男子站在車前銷售煙花爆竹。見到民警檢查,男子急忙將煙花爆竹藏回車里,民警立即制止了男子的售賣行動。
經現場詢問得知,男子張某某系招遠市人,今年49歲,他所售賣的煙花爆竹是從當地正規渠道購進的,也獲得了當地銷售煙花爆竹的資質。由于張某某的
銷售資質只限于招遠,并且只能在其經營的煙花爆竹店內銷售,所以生意并不是太好。臨近年關,張某某便想著開車到農村去銷售煙花爆竹來增加銷量和收入 。“我尋思在兩市交界的地方,各個部門在管理上會比其他地方松懈一些,俺弟正好在那個村里能照應下,就開車過來了。”3日下午4時許,他來到兩市交界處的村莊,剛賣出兩份,收了幾十元錢便被民警查獲。后經清查,張某某當天非法銷售的鞭炮共計 10萬余頭。2月4日,張某某因非法銷售危險物質被萊西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民警介紹,像張某某這樣流動銷售煙花爆竹是法律禁止的,市民如果購買這樣的煙花爆竹,一旦發現質量問題或出現安全事故,無法及時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警方提醒市民,非法制作 、買賣、儲存、運輸、郵寄、攜帶、使用、提供和處置煙花爆竹都屬違法行為,市民發現上述情況可打110報警電話進行舉報。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