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2月3日訊(記者 朱紅葦 通訊員 鄭青 袁墩鵬) 1月26日,家住五蓮縣城的王女士在某商場買了一臺聯想筆記本電腦。回家后,孩子打開電腦想玩游戲,發現許多程序未安裝,就電話聯系了銷售人員,銷售人員讓王女士27日下午到商場安裝程序,并告知王女士聯想廠家免費送電腦屏膜。
27日下午,王女士讓孩子去商場安裝程序并貼膜。結束后,孩子將電腦拿回家打開一看,發現筆記本電腦內屏碎了。于是王女士的孩子立即到商場找貼膜人員,貼膜人員不承認
碎屏是其導致的。找到賣場經理,賣場經理也以消費者已出商場為由,不認可屏碎是在商場發生的。無奈之下王女士來到五蓮縣工商局12315申訴舉報中心進行投訴,請求工商機關幫助解決。
接到投訴之后,工商局執法人員及時與該商場取得了聯系。經了解,王女士孩子在商場電腦銷售柜臺裝完程序后到貼膜柜臺貼完膜,在未開機檢查的情況下就回了家,回家后才發現電腦內屏已碎。經聯想電腦售后鑒定該機內屏破碎是外力造成的,不屬質量問題,若更換內屏需花1680元,由于無法斷定是在哪個環節出現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山東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的規定,為維護消費者的利益,經過調解,商場最終同意為消費者承擔1000元的換屏費。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