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 楊學瑩 通訊員 潘峰 報道
本報濟南訊 記者日前從全省
建筑施工安全工作視頻會議上獲悉,我省六條措施嚴管建筑施工安全,對造成重大
事故的,參建主體項目負責人終身不予注冊。
這六條措施是:一是對死亡3人以上事故,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及時帶隊到現場調查了解,并成立事故督查組,對工程建設五方主體履行質量安全責任情況進行調查。二是凡施工過程中發生死亡事故的,一律依法暫扣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直至調查處理結案后,再按照結案報告落實處罰。對于發生較大及以上事故的責任企業,一年內不得承接新的施工項目;發生一般事故的責任企業,三個月內不得承接新的施工項目。三是對于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造成事故的參建主體項目負責人,責令停止執業1年;發生較大事故的,吊銷執業資格證書,5年內不予注冊;造成重大事故的,終身不予注冊。四是對于事故頻發、造成惡劣影響的地區,在一定范圍內對工程進行停工檢查;對發生安全事故的責任企業,在全省范圍內對其所有在建工程停工檢查,切實消除隱患后方可復工。五是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對安全責任事故的查處實行掛牌督辦,督辦查處時限是不是符合要求,事故處理是不是合法合規、是不是有力度和處理到位,查處情況在該廳政務網站上公布。六是啟動“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齊魯行”,對每起事故的責任企業和責任人,在該廳政務網站和全省建筑市場信用監管平臺上進行曝光。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