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幫助流動人口買房成公積金制度改革方向
10月14日公布的《關于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盡管只是一份文件,但是長期關注這一領域的專家還是從中捕捉到住房公積金制度改革的新動向。
支撐流動人口購房需求
據清華大學房地產研究所所長劉洪玉介紹,根據他的團隊進行的研究,在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務工的農民工,絕大部分人是希望用掙到的錢回戶籍所在地的中小城市或縣城鎮購買住房。但由于住房公積金不能異地貸款使用,所以進城務工人員通常很少使用公積金。
劉洪玉說,如果住房公積金在哪兒都可以繳、哪兒都可以用,就可以進一步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面、提升制度的公平性,更好地服務于“住有所居”的住房政策目標,促進“三個1億人”城鎮化發展目標的實現。
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公積金使用效率低,是公眾詬病的一個突出問題。據有關部門統計,全國342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貸款發放率高于85%的只有49個。大部分管理中心的貸款發放率集中在50%到75% 之間,有的更是低至百分之三四十。
專家認為,這一問題,與公積金分散在606個中心及分中心、各中心及分中心獨立運作、不能互通有無的管理體制密切相關。
上海財經大學房地產研究所副所長陳杰說,在現行體制下,各城市之間的公積金中心互相沒有聯系,房地產市場較好時公積金流動性不夠,市場差時流動性過剩,但各地的公積金是“旱澇不均”,且無法調劑使用,難以形成“抗旱”“抗澇”所需的合力。
劉洪玉說:“此次先在設區城市統籌使用,將來應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實現省級統籌、全國統籌,就可以大大提高住房公積金的使用效率,有效管理流動性風險。”
探索政策性住房金融形態
文件提出,“有條件的城市,要積極探索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資產證券化業務。”在受訪專家看來,釋放出探索政策性住房金融形態的信號。
據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專家任興洲介紹,關于個人住房貸款資產證券化業務,我國個別商業銀行曾經在2005年和2006年做過試點,但是沒有大規模推進。
專家介紹,實行住房公積金信貸資產證券化,將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持有的住房抵押貸款轉化為證券,在資本市場上出售給投資者,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可以將這部分變現資金用以發放新的個人住房貸款,從而拓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籌集渠道。另外,還有利于降低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經營風險。
任興洲表示,由于這項業務專業性強,還需要一整套規范的方案,大規模推進更適宜在市場更加成熟后推出。
據新華社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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