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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都市報10月10日訊(記者 李保光 通訊員 馬新 時滿鑫) 10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權益刑事司法保護”調研課題組與聯合國兒童基金會駐華辦合作,在青島設立全國首個“
預防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綜合聯動機制試點”,并舉行了啟動儀式。
針對近幾年以來層出不窮的
性侵未成年人案件,自2009年起,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就承擔起了侵犯婦女兒童權益犯罪專項審判指導工作,在指導全國各級法院依法懲治侵犯婦女兒童權益犯罪的同時,協調最高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部門,深入開展調研,針對司法實踐中存在的問題,研究制定司法政策文件和發布指導案例,開展業務培訓,提高對婦女兒童權益的刑事司法保護水平。
為確保相關法律及司法政策的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還積極開展預防犯罪及救助保護未成年被害人等工作。經過深入實地調研,選擇了青島市作為開展綜合預防治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試點,探索構建預防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聯動機制。
記者了解到,預防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工作,青島一直走在全國前列。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發布《關于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后,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通過對全市法院審理的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進行調研分析,根據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特點,在青島市委政法委的協調下,由市委綜治辦牽頭,聯合檢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教育局、衛計委、民政局、團市委、市婦聯等10部門,制定了《關于建立預防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聯動機制的實施意見(試行)》(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共同建立了預防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聯動機制,該實施意見已于今年8月18日開始實施。
根據實施意見,在建立強制報告制度、依法及時立案收集固定證據、加強審查起訴工作、依法從嚴懲治犯罪、落實被害人保護措施等方面,相關部門將加強協調配合,形成聯動工作合力。
特點
農村發案率高多用暴力手段 記者了解到,市中院曾對2011年至2014年4月審理的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情況進行了調研分析。
從犯罪主體看,被告人幾乎都是初中以下學歷。成年被告人占86.9%,未成年被告人占13.1%。被害人中農村籍的占85.3%。從發案地點看,市內三區發案不到三分之一,大大少于其他區市。
犯罪地點屬于尋機進入被害人住處就地作案的占44.5%。臨時尋找賓館、招待所實施犯罪的占27.7%,哄騙或劫持被害人到被告人自己住處的占19.6%,其他各種情況包括路遇即實施犯罪的,占8.2%。就犯罪手段看,通過哄騙幼女實施奸淫的占29.8%,通過施加暴力、脅迫等手段逼迫被害人就范的占66.4%,利用被害人醉酒、熟睡趁機作案的占3.8%。從犯罪后果看,犯罪即遂占87.6%,未遂占12.4%。
就量刑看,一方面,被判處五年以上重刑的占30.2%,另一方面,對未成年被告人給予最大限度的教育、挽救和保護,全部進行了判前社會調查,其中沒有委托辯護人的,全部實行指定辯護,量刑上適用減輕處罰的占40%,判處緩刑的占32%,全部納入社區矯正,沒有再發生違法犯罪。
針對這些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市中院還提出一些對策。除了應切實加強網吧等場所的管理,相關部門加大執法力度,把未成年人“拒之門外”,免受“黃賭毒”侵害外,作為監護人的家長也應加強對未成年人子女的相關教育和監護。 記者 李保光
解讀
盯緊有前科者,防再作案 8月18日起實施的《關于建立預防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聯動機制的實施意見(試行)》,在保護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方面都有哪些具體的規定?市中院少審庭副庭長馬新是該實施意見的起草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他向記者詳細解讀了其中的一些亮點。
發現情況不報告要被追責 馬新表示,在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中,學校、幼兒園、醫療衛生部門,往往能在第一時間內發現線索。“只有他們發現后及時報案,才能進入司法程序,并將犯罪分子繩之以法?!币虼?,實施意見明確規定,教育部門發現在學校、幼兒園發生性侵案件的,或者醫療衛生部門在醫療服務過程中發現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 ,應當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并且先行做好被害人的臨時安置工作。
為了防止不報、漏報,明確規定了法律后果:“對于應當報告而不報告的有關單位和人員,主管機關根據有關規定,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或者處分”。而這一條“罰則”,也得到了教育、衛生等主管部門的同意。
判緩刑的可宣告“禁止令” 為了打擊性侵未成年人的違法犯罪行為,實施意見明確規定,從嚴掌握非監禁刑適用。對于強奸未成年人的成年人犯罪分子,判處刑罰時,一般不適用緩刑。對未成年被告人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對于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在與幼女正常戀愛交往過程中自愿發生性關系,情節輕微、未造成嚴重后果的,可不作為犯罪處理。
對未成年被告人,量刑從嚴的幅度要有別于成年被告人。具體量刑時要著重考查是否使用暴力、脅迫等強制手段,對幼女身心健康是否造成嚴重傷害,案發后是否取得被害人及其親屬諒解等因素。對確屬情節較輕、認罪悔罪、取得被害人及其親屬諒解的,可以委托市、區關工委或者社區矯正機構,對未成年被告人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是否有重大不良影響進行判前社會調查,以確定是否適用緩刑。
對宣告緩刑的,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宣告禁止令,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內從事與未成年人有關的工作、活動,禁止其進入中小學校區、幼兒園園區以及其他未成年人集中的場所。
建立性侵犯罪信息庫 從近幾年媒體披露的惡性性侵案件看,具有性侵前科劣跡的占了很大比例。青島對重點人員實行監管,預防案件再次發生。實施意見規定,對未成年人實施強奸、猥褻犯罪的成年罪犯,人民法院對其宣告緩刑、決定假釋、監外執行,或者刑罰執行完畢,予以釋放的,人民法院或者刑罰執行機關應當向其實際居住地或戶籍地公安機關通報,公安機關應當加強查訪、管控。
此外,市級公安機關應當逐步建立性侵違法犯罪數據信息庫。有關學校、幼兒園、未成年人培訓等機構在錄用工作人員時,經本部門書面申請,可向公安機關提出申請,查詢相關信息數據,具體查詢辦法,另行規定。
對于實施性侵害犯罪被判處過兩次以上刑罰的罪犯,刑罰執行機關應對其進行有針對性的教育及必要的身心矯治 ,刑滿釋放時,經評估認為有較高再犯危險的 ,應向公安機關重點通報。
應保護被性侵者隱私 為最大程度保護被性侵未成年人,實施意見規定,對于涉及未成年被害人的身份信息及可能推斷出其身份信息的資料和涉及性侵害的細節等內容,司法機關及其他訴訟參與人應當予以保密。對外公開的訴訟文書,不得披露未成年被害人的身份信息及可能推斷出其身份信息的其他資料,對性侵害的事實注意以適當方式敘述。
受理未成年人性侵案件時,對于經濟困難的被害人,提出法律援助申請的,法律援助機構應該及時安排。
另外,人民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和司法行政機關,應該加強與民政、教育、共青團、婦聯等部門及未成年人保護組織的聯系和協作,共同做好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安撫和疏導工作。
對于公安機關將遭受性侵的未成年人護送至救助機關的,民政部門要承擔臨時監護責任。對于監護失當的情形,必要時向人民法院提起撤銷監護資格的訴訟。
未成年被害人可不出庭 當孩子遭遇性侵犯時,家長和社會應該對其充滿關懷,而不是異樣的眼光。為了最大程度保護受害者,避免他們遭受“二次侵害”,在去年12月份,市中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聯合制發的《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座談會紀要》中,規定了對此類被害人“一次詢問”的原則。
“以前,在公安階段接受至少一次詢問,進入檢察機關后,也要接受詢問;而當法院對案件進行審理時,被害人也要出庭參加?!狈ü俳榻B,在實施“一次詢問”后,檢察機關可以提前介入調查,指導公安機關調查取證,避免對未成年被害人反復詢問。在法院審理期間,未成年被害人也可不出庭。 記者 李保光
呼吁
勿讓生命安全教育走在傷害后面 近日,江蘇犯罪嫌疑人王某誘騙殺害7歲女童的事件讓社會震驚。在震驚的同時,學生自我保護意識差、生命安全教育缺失等問題也顯現出來。教育專家表示,對于學生生命安全教育等,學校存在光喊口號不注重實踐的現象,而家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也存在忽視現象。種種現象讓學生遇到真正的傷害事件時不知如何應對。記者調查發現,大部分小學生的安全教育來自學校,家長的安全教育斷了層。
“犯罪嫌疑人往往利用未成年人防備性不強等特點,誘騙未成年人,最終實施侵害?!庇缹幝沸W副校長莊宗傳告訴記者,針對這樣的情況,應該提高學生的防范意識,更應該把生命安全教育拓展到家庭教育,“現在的情況是學校這樣的安全教育做得多,但是到了家長層面,往往無法給孩子正確的生命安全教育?!?br>
10日,記者來到島城一所小學的二年級,下午最后一節課,學生們正在教室里觀看防踩踏安全教育影片。孩子們的安全教育知識從哪里獲得?記者調查該班發現,該班45名學生中只有4名同學表示獲得安全知識的主要渠道是父母。
“如今許多學校對于生命安全教育等都只存在于口號上,把這些有利于學生的教育概念化了,而沒有去真正實踐?!敝逃龑<?、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告訴記者,不管是學校教育還是家庭教育,都只關注學生的成績,而學生的生命安全教育被邊緣化,無法獲得重視。
“勿讓教育走在傷害后面”,熊丙奇表示,國外的親歷教育值得學習,生命安全教育要滲透到學校日常教育中,并且加入學生親身體驗的成分。另外,父母的引導也很重要,怎么跟陌生人溝通,遇到安全事件如何應對,都要靠父母平時長時間和學生溝通交流,并且共同體驗學習。記者 魏海洋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