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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祝頤 記者從南京市勞動監察支隊節日值班熱線了解到,咨詢加班費的電話不少。有的反映自己犧牲假期加班,老板只字不提加班費的事;有的不知道加班費怎么計算,而老板就按一天50元的標準發加班費;有的說公司安排假期里每人值三天班,雖然干的活和平時一樣,可是沒有加班費。要提醒大家的是,目前南京市區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480元,如果7天全加班并且沒補休,起碼可以拿到1156.85元,相當于17天的工資。(10月7日《現代快報》) 國慶長假落下帷幕,在我們享受假期的同時,部分勞動者仍然堅守在工作崗位上。加班工資自然又成了坊間熱議的話題。從勞動監察工作人員假期接聽電話的情況來看,一些用人單位并沒有依法支付加班工資的誠意,勞動者的長假加班工資并未得到落實。那么,不僅媒體要公布國慶長假加班工資計算公式,提醒勞動者7天加班可以拿17天工資,勞動監察部門更要認真受理勞動者投訴,及時介入調查,督促用人單位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不可否認,加班工資落實不力有勞動者維權意識不夠強的原因。但是,在就業難的語境下,員工與用人單位權利地位并不對稱。特別是《勞動合同法》實施以后,本來就有用人單位找借口裁減人員,或者濫用勞務派遣制度,規避與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在掌握話語權的老板面前,對勞動者來說,法律條文中的加班費顯得有點奢侈。
因此,除了媒體提醒勞動者維權以外,勞動部門更應該創設讓勞動者敢于投訴維權的輿論氛圍與保障機制。一方面要把法律、政策宣傳到位,不僅要在媒體上發布,還應該深入工廠、車間進行宣傳、提醒;另一方面,要主動出擊,嚴格落實法規政策,到一線查處違規用人單位,并認真落實勞動者投訴,不僅要敦促用人單位補償勞動者,而且要對打擊報復投訴勞動者的用人單位明確罰則。同時還要借助法律的力量,完善企業工會組織,提高工會的地位,讓工會為勞動者說話,代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平等展開工資協商。
總之,要維護好勞動者休假權利,讓勞動者的加班工資口惠實至,防止員工“被無償加班”,相關部門要建立行之有效的預防機制與監督機制,拿出實際行動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讓法律法規通上高壓電,只有這樣,維護勞動者權益才不是一句空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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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