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9月27日訊(記者 林偉萍) 27日,記者從市物價局獲悉,為進一步提升本市出租汽車的檔次和形象,為乘客提供以技術標準高、車型檔次高、服務質量高“三個高”為核心內容的差異化服務,更好地滿足中外游客及機場、酒店等的乘客需求,根據行業主管部門確定的禮賓出租汽車車型和現行運價政策規定,市物價局確定了禮賓出租汽車運價,具體為
禮賓出租車起租費為12元,基價公里為3公里,車每公里組價為1.9元。
同時,市物價局表示,等候和低速運行計費、夜間收費、空駛費、合乘收費等,按照《青島市物價局青島市交通運輸委員會關于調整客運出租汽車運價政策的通知》(青價費[2010]52號)、《青島市物價局青島市交通運輸委員會關于完善我市客運出租汽車運價有關問題的通知》(青價費[2013]63號)的相關規定執行。燃油附加費,按照《青島市物價局青島市交通運輸委員會關于加收客運出租汽車燃油附加費的通知》(青價費[2013]36號)的規定執行。今后燃油附加費政策若有變化,從其新規定。
各禮賓出租汽車經營者應嚴格執行明碼標價制度,在車輛顯著位置張貼區別于普通出租汽車的運價標簽,并使用國家稅務機關統一印制的出租汽車專用發票,自覺接受社會和消費者的監督。該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