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海以來,市民餐桌上有了新鮮的本地海貨。但是近日市民卻反映,在嶗山區
南姜碼頭上卻有堆積如山的小魚小蝦,懷疑是違法用“
絕戶網”捕撈的。近日,城市信報記者在碼頭調查發現,漁民使用的漁網網扣越來越小,甚至穿不過小拇指,捕撈上岸的上千斤的小魚蝦被做成了雞飼料。嶗山區海洋與漁業局工作人員表示,雖然農業部頒布了漁網網目最小尺寸的規定,但在執法過程中存在諸多難點。
碼頭探訪 漁網網眼小得穿不過小拇指 9月4日上午8點,城市信報記者來到沙子口南姜碼頭。在偌大的港灣里,只有四五條船還停留在那里。兩個小時過后,站在碼頭上,城市信報記者看到陸陸續續的幾條小漁船返航。靠岸的漁船開始展示一上午的收獲。三十厘米長的鰻鱗魚、五六十只螃蟹、兩大保鮮盒立蝦……末尾,一艘漁船又搬出了一個網兜,走近一看,里面全部是一些還沒有小拇指大的小魚蝦,大約有30多斤。記者詢問這些小魚蝦怎么賣,這位漁民正在忙著賣螃蟹等海鮮,只是含糊地告訴城市信報記者說,這些小魚蝦不賣。
走過這個攤位,再往南向海邊走,記者遠遠地就看到岸邊摞起了一座座的“小山丘”,“山丘”上覆蓋了一層“白沙”。走近仔細一看,白沙一樣的東西是鹽,鹽下面覆蓋的不是別的,全都是不及小拇指大小的小魚小蝦。周圍兩名漁民模樣的男子拿著鐵锨,把小魚蝦一锨一锨地鏟到身邊的帶斗貨車上,車斗已經快要滿了。城市信報記者數了一下,整個碼頭上,像這樣的“小山丘”一共有11個,小魚蝦加起來至少有上千斤。旁邊還有四名女子在魚蝦堆里挑揀,一名女子告訴記者,她們正在從里面揀出立蝦、比管等價錢高的海貨。“現在還有專門捕撈這種小魚的船嗎?”城市信報記者問道。“有,現在近海沒有什么大魚,只能捕撈點這樣的魚蝦,不然就喝西北風去了。”這名女子一邊埋頭撿魚蝦,一邊說。
在交談中,城市信報記者了解到,碼頭每天的幾十條船出海捕撈,打上來個頭兒比較大的魚蝦、螃蟹等,在岸邊就可以輕松地以高于外地海鮮的價格賣出。捕撈到的小魚蝦就被賣到這里,“有人收購”,除此之外,還有專門的漁船捕撈小魚蝦。“這些小魚蝦要賣到食品廠做食品嗎?”城市信報記者問道。“算是吧,只不過不是人吃的食品,是做雞飼料。”女子說。
根據她的描述,城市信報記者在南姜社區入海口拐彎的地方找到了晾曬小魚蝦的地方。只見在一眼望去長一百多米,寬三十多米的水泥空地上,上面密密麻麻地晾曬著無數的小魚小蝦,散發出濃濃的海鮮腥味。隨便拿起條小魚一看,最長的不過三四厘米,經過多日的晾曬,已經發硬發黑。
隨后,城市信報記者重返碼頭,以普通市民的身份和一位姓劉的漁民攀談了起來。說起近年來出海的收成,劉師傅操著濃重四川口音說,收成是一年不如一年。“今天出海還算是不錯的,撈到四五十斤的螃蟹,但是沒什么大魚,魚類資源越來越少了。”他說他當天凌晨5點多就早早出海了,一直往海里開了將近三個小時的船才下的網,但是開頭的一小時里根本撈不著啥東西。
一邊說著,劉師傅一邊開始整理漁網。城市信報記者看到,劉師傅手里的漁網網眼很細,拿在手里一試,居然連小拇指都不能穿過。“現在油價這么貴,在海上轉上這一趟,光油費就花了600多塊錢,幸虧今天收成還不錯,不然不但不賺錢,肯定還賠錢。開海就這么幾天,就要賺夠一年的錢。最近幾年捕到的魚少了,平時都要出去打工才能維持生活。”劉師傅無奈地對記者說,目前使用這種漁網的漁民不少,但是對于近海捕撈來說,不用這種網,出海一趟就要賠錢。
在南姜碼頭,記者發現,部分漁民使用的漁網網距集中在0.5厘米至1厘米之間,網眼小得穿不過手指頭。
相關部門 雖有明確規定,但執法存在難度 隨后,城市信報記者先后撥打了市海洋與漁業局和嶗山區海洋與漁業局的電話。嶗山區海洋與漁業局的工作人員了解情況后,表示會到碼頭調查,但是目前尚不能認定這些小魚蝦就是使用了“絕戶網”捕撈而來的。
這名工作人員解釋說,現在海洋與漁業局執法的執法方式多為海上執法,要有現場,“這樣證據比較確鑿,否則也有可能是漁民在捕撈的時候,不小心把這些小魚蝦捕撈上來的,因為現在捕撈主要有拖網和張網兩種捕撈方式,但是這兩種捕撈方式的選擇性都比較差,容易不管大魚小魚,都一起捕撈進網。又或者是這些魚蝦本身就長不大,這些都是可能存在的情況”,所以目前該局并不清楚南姜碼頭大量的小魚蝦是否為違法捕撈上來的,而對于如何分辨捕撈的小魚蝦是否是永遠長不大的,工作人員說這主要還是靠執法人員的經驗判斷。
據城市信報記者了解到,目前近海捕撈的漁民都表示收成一年不如一年,一船下來最多能收獲一兩百斤海貨。在這種情況下,每天早上10點多鐘,在大多數漁船還在海上作業的情況下,岸邊出現上千斤的小魚蝦,而這些小魚蝦是“順帶”捕撈上來的說法值得商榷。
城市信報記者發現在2013年12月份最新發布的《農業部決定實施海洋捕撈準用漁具和過渡漁具最小網目尺寸制度》(以下簡稱“《制度》”)中規定,不同的海域,不同的魚類捕撈種類,所使用的網目最小尺寸都是不一樣的。其中,最小網目尺寸是梅童魚的捕撈尺寸,為30毫米,但是后面備注中寫著是地方特許作業,這也就意味著,只有在特許海域才可以使用這種規格的網目。而在南姜碼頭,漁網網眼的大小顯然不到30毫米。在采訪過程中,記者了解到,漁民想要獲得出海捕魚資格,需到相關部門辦理《漁業捕撈許可證》,并按照上面的內容進行捕撈。雖然《制度》和《漁業捕撈許可證》中的規定很明確,但問題就在于,相關部門又是如何保證漁船在規定的海域捕撈?假如不能確定,如果漁民可以為了獲得最大的捕撈效益,申請網目最小的漁具規格,海洋與漁業局又是如何杜絕這種“投機取巧”情況?開海之后,在海洋與漁業局的執法船維護設備的幾天里,這段執法的“空白”如何填補?當城市信報記者詢問這些問題時,工作人員并沒有給出正面回答,只是告訴城市信報記者,雖然有明確規定,但是執法也存在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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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漁期間收繳違規漁網2000余米 據青島市海洋與漁業局行政執法支隊相關工作人員介紹,2014年伏季休漁期間,全市共查處違規漁船358艘,行政罰款330余萬元,收繳違規漁網2000余米,清理地籠網2600余套,處理和回復群眾舉報200余件,有效地震懾了偷捕行為。下一步,青島市將聯合邊防海警部門,開展海上漁船安全生產專項執法,著重檢查漁民持證上崗、漁船適航、漁船簽證、職務船員和安全設備配備等,切實維護海上漁船生產安全和生產秩序。同時,加強違規漁具專項清理整治,嚴厲查處海上漁船攜帶或使用禁用、違規漁具行為,堅決取締“絕戶網”、“地籠網”等違規漁具。記者從青島市海洋與漁業局獲悉,2014年以來全市共放流10.2億單位,完成省級任務3.94億單位,總計14.14億單位。通過增殖放流,修復了海洋資源,并將增加漁民的捕撈產量和品種。文/圖 本報記者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