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趙偉華 通訊員 陶志勝) “
老賴”丈夫兩次欠錢未還,法官送達法律文書之后拒不執行,警方將其拘留。拘留行車過程中,妻子在路上強行攔車,索要丈夫身上
銀行卡。民警因女子妨礙公務,將其帶回后批評教育,女子補交所欠金額。
“當時在車上太危險了,差點出現車禍!”一位民警回憶的時候說。8月28日上午,
城陽公安分局民警驅車將沒有交齊債務人欠款的欠款人李明(化名,男)送往拘留所 。在警車行駛過程中,一輛黑色轎車忽然超過警車并向右偏行,見到情況忽然駕車民警緊急剎車,警車被黑色轎車逼停在路邊,險些釀成交通事故。警車停下后黑色轎車中走出來一名女子,警察上前詢問情況,原來該女子王雯(化名)是李明的妻子,她想向警車中被拘留的丈夫索要自己的身份證和銀行卡,其強
攔警車行為已經屬于妨礙公務違法行為,民警將女子行政拘留。
原來李明和王雯夫妻二人經營一家工藝品加工公司,在經營過程中李明向一供貨商打下兩個借條欠款分別為21500元和29000元,今年2月28日和5月13日,在城陽區人民法院法官的主持下,雙方達成調解協議,李明保證分期還款。還款期到后李明沒有歸還欠款,債權人將李明告上法庭。2014年2月28日,城陽區人民法院判決被告李明在2014年3月20日之前付給債權人11500元,在2014年4月30日之前付給債務人10000元,2014年5月13日,法院判決李明在5月 13日以后一定時間之內交齊29000元欠款。被告人李明在之后的時間一直沒有還錢給債權人。
2014年8月26日,城陽區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將申報財產通知書等法律文書送達李明、王雯家中,并要求其二人次日到法院將錢款交給債權人,夫妻二人當場答應。到8月27日,兩人并沒有交上欠款。8月28日,民警到夫妻二人的公司將李明依法強制拘留,并將李明驅車送往拘留所。李明被拘留后王雯將一筆欠款送往法院,但由于其沒有完全交齊欠款丈夫李明仍然被執行拘留,在拘留過程中王雯想到自己的銀行卡和身份證還在丈夫手中,于是開車攔下警車,才發生了公路上驚險的一幕。“用這么危險的方法逼停警車,你有沒有感覺很危險?”記者問王雯,“當時就是丈夫被拘留了一時沖動,沒有想到這樣做是妨礙公務,也忘記了拘留之后依然可以見到丈夫,加上自己法律意識也欠缺一點 ,才做出了這樣的舉動。”王雯說。
在城陽區人民法院,法官對王雯進行了批評教育,王雯也在8月28日下午將另外一筆欠款補齊,“考慮到王雯認錯態度較好,也已經將欠款補齊,并且還經營著一家數十人的公司,我們就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法院工作人員說。王雯告訴記者,公司在與一家韓國公司交易中被騙去數十萬才欠下這么多錢,記者看到王雯交上最后一筆欠款時用的不少面值20元的人民幣。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