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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圣祥 日前,全國將首次針對土地出讓金展開大范圍審計的消息引發關注。在過去的13年間,土地出讓年收入增長超30倍,總額累計近20萬億元。部分地區土地出讓金占據地方財政“半壁江山”。而分散在國土、土地儲備、財政等部門的土地出讓金收支管理,除接受一些審計外,大多“封閉運行”,導致違規不斷、腐敗滋生。(本報昨日A41版報道) 聽慣了各地“地王”迭出的新聞,更見慣了各種血淚拆遷的亂象,匯集起來的是過去13年間20萬億元這樣一個土地出讓金數字。在這13年中,2007年之前,土地出讓金全歸地方財政自由支配。全國每年真實的土地出讓金到底有多少?沒有哪個部門能夠說清楚。隨后自2007年起,土地出讓金全額納入地方財政,采取“收支兩條線”的管理方式。但是,土地出讓金仍然迥異于稅收,收入支出直接歸地方管,想減免即可以減免,想緩征更可以緩征,更關鍵的是,想怎么花就可以怎么花。
可事實上,“全口徑預決算管理”的概念,早在2003年就提出了。這意味著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應納入人大的監管視野。但是土地出讓金這樣的政府性基金,顯然還沒有真正納入人大監管。土地出讓金每筆收入多少,每個重大建設項目花了多少,不僅公眾不知道,地方人大同樣不知道。“收多少,怎么用,只有‘一把手’清楚”,許多地方侵占挪用也只是領導一句話,“土地賬”于是成了名副其實的“糊涂賬”。
十八大報告再次明確指出,支持人大及其常委會充分發揮國家權力機關作用,加強對政府全口徑預算決算的審查和監督。土地出讓金這么大一筆錢,地方人大必須加強監管。除此之外,越是一本糊涂賬的陰暗角落,越是需要“審計風暴”以及相應的“問責風暴”。國家審計署此番針對土地出讓金的大范圍審計,應該成為審計監督的常態。更為關鍵的是,作為預算公開的一部分,土地出讓金的收入和支出,應該接受公眾的監督。20萬億土地出讓金不僅要審計,更要晾曬。賣每一塊地,收入了多少出讓金,又支出了多少補償金,剩下的錢如何支出,都應該清清楚楚地公開——唯有如此,方能防老虎、驅蒼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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