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牌半年多的
青島市醫療糾紛調解中心終于要正式啟用了。8月27日,記者采訪了解到,9月1日調解中心將正式啟動,患者遇到因藥品缺陷造成損害、醫院違反診療護理規范等5種情況時可申請調解。
據介紹,各區市也將于年底前成立醫療糾紛調解中心。市
醫調中心將邀請醫學專家和法律專家參與醫療糾紛的調解工作,并聘請醫學專家和律師作為醫調中心的兼職調解員。
醫調中心開門后,患者遇到5種情況可以來要求調解,分別是患者在診療護理時受到損害,醫院有過錯的,包括醫務人員在診療護理中沒有說明病情和醫療措施,需要實施手術、特殊檢查、特殊診療,醫生沒有及時說明醫療風險;醫務人員在診療護理中沒有盡到與當時醫療水平相應的診療護理任務,造成患者損害;因藥品 、消毒藥劑、醫療器械缺陷造成患者損害;醫院違反有關診療護理規范;醫院無過錯,但發生了無法預料、不能防范的醫療意外,造成患者損害、患者提出補償要求的。
據介紹,醫療糾紛發生后,患方索賠金額在1萬元以下的,由患方與醫療機構自行協商解決,形成文書報市醫調中心備案;患方索賠金額在1萬元(含1萬元)以上、15萬元(含15萬元)以下的,可直接到市醫調中心進行調解;索賠金額超過15萬元以上的,須進行醫療事故鑒定或司法鑒定后,市醫調中心才可受理。醫患雙方同意接受市醫調中心調解的,填寫申請表,市醫調中心根據相關規定予以受理。
法律規定: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的調解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經市醫療糾紛調解中心調解達成協議后,雙方當事人認為有必要的,可以自調解協議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經法院確認合法有效的調解協議,一方當事人拒絕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據了解,市醫療糾紛調解中心的聯系電話85665092,郵箱地址
[email protected]。工作時間為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00,地址在南京路215號。有調解需求的醫患雙方可提前電話咨詢。 記者 尚青龍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