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7月27日訊(見習記者 孫麗娟 通訊員 陳雷) 榮成男子張某謊稱認識
領導,以能攬到
裝修工程生意為由,騙取他人32萬元錢。因涉嫌
詐騙罪,張某被刑事拘留。
2012年6月,經人介紹,榮成崖頭街道辦事處某村村民陳某認識了同村人的張某。兩人熟識后,張某謊稱自己認識某部隊的領導,能幫陳某攬到部隊裝修工程的生意,陳某信以為真。7月,張某以需要送錢給領導打點關系為由,向陳某索要錢物,到當年12月,張某先后多次從陳某手中騙走32萬元。
支付錢財后,攬工程的事情遲遲未有進展,陳某催促張某,卻遭對方花言巧語應付。后來,陳某感覺不對勁,找張某要回錢財。張某眼看著無法再隱瞞,向陳某攤牌,并給對方打了欠條,但始終無法還錢。24日,陳某向榮成市公安局刑偵大隊報警。根據陳某提供的信息,民警查明了張某的身份,并聯系上轄區榮寧派出所民警,對張某進行抓捕。當日17時許,民警在某村將張某抓獲,張某對詐騙行為供認不諱。
經查,27歲的張某謊稱認識領導,以能攬到裝修工程生意為由,先后騙取陳某32萬元錢。張某實施詐騙后,將騙來的錢用于自身的生活開銷,到被抓時已將錢財揮霍一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