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7月15日訊 (見習記者 李墨)家住費縣費城街道辦事處中山社區322號的陳茂國先生最近發現自己家的
電費特別多。“前幾天天不是很熱,有時候還下雨,我也沒怎么用空調,家里只有基本照明用電,不知道為啥電費那么高。”陳先生回憶起了今年6月份的情況。
陳先生一直在外地工作,今年6月5日才正式搬回費縣費城街道辦事處中山社區322號居住。
“我的房子2009年夏天曾經租給人開網吧,一直到2011年5月我才收回。”陳先生說,即便收回了房子他也一直沒怎么居住,只是偶爾回去存放點東西,每個月電費本來就不多,有的時候還是家里的其他親戚幫忙繳付的,所以對于用電情況的異常他一直沒有發現。
“今年6月因為正式搬回來居住,我才發現原來我家的電費是按照
工業用電的標準收的,一度貴了5毛多。”陳先生說。
“
家庭用電是分段收費的。一個抄表周期年累計用電量2500度以內,每度電0.5469元;2500度-4800度部分每度電按0.5969元收取;超過4800度的部分每度電應收0.8469元。而一般工商業用電是每天分時段的,分為巔峰、高峰、平、谷4個時段,每度電收費在0.30204元至1.28367元之間。像這種私人用戶被按照工業用電標準收費的情況,戶主可以及時去供電所進行更改,或撥打95598進行投訴。”95598的工作人員表示。
“市民對多收取的電費可以要求供電部門返還,造成其他損失的可要求賠償,并可對不負責任的工作人員進行投訴。”山東上和律師事物所的聶永彬律師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