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東省
財政廳印發《關于在財政
專項資金管理領域實行信用負面清單制度的通知》。據介紹,這是山東在全國率先對財政專項資金實行信用負面清單制度,有關專家稱這是財政資金管理制度的一項重大創新。
制度涵蓋所有省級專項資金 據省財政廳負責同志介紹,所謂財政專項資金信用負面清單制度,就是對專項資金管理領域中弄虛作假、虛報冒領、騙取套取、截留挪用財政資金等失信、失范行為,在有關部門嚴格依法依規進行處理、處罰的基礎上,由財政部門會同有關主管部門納入信用負面清單,并根據情節輕重,對其以后年度申報所有的財政專項資金項目予以限制,以此引導專項資金申請人的行為趨于理性,保證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得到有效發揮。
近年來,隨著全省財政收入規模的不斷擴大,各級財政對轉方式、調結構、惠民生等方面的專項資金投入快速增加,在推動全省經濟社會穩定健康發展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受社會誠信缺失等因素影響,在財政專項資金管理中,特別是競爭性領域專項,虛報冒領、截留挪用、損失浪費以及低效使用財政資金問題日益突出,亟待加以規范。
山東的財政專項資金信用負面清單制度規定,自2014年7月1日起,省級公共財政、政府性基金、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安排的用于支持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特定政策目標或工作任務、具有專門用途的資金,在其項目申報、資金使用各個環節,均實行信用負面清單制度。對中央下達山東的專項轉移支付資金,也一并納入參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