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記者從市環保局了解到,
青島市自2009年組織開展重點行業
企業環境監督員制度試點工作,至今已是第五個年頭,經過一系列努力,青島市環境監督員制度由試點推進到全面展開,現已經在島城近400家企業實施推廣。通過落實企業環境監督員制度,青島市區國、省控企業基本做到了持久達標排放,一些小型企業的環境違法行為逐漸減少,節能降耗效果明顯。
記者了解到,企業環境監管員制度是指企業作為環境保護的主體,在內部設置環保管理機構,配置環境監督人員,對企業自身的環境保護工作進行監管。企業環境監督員是聯結環保行政主管部門和企業的橋梁和紐帶,他們既掌握國家環境政策法規和一定的環境科學知識,又對本單位的生產工藝 、設備、生產管理、人事和排污狀況最為熟悉,有利于促進企業自覺加強污染控制,快速、準確地應對環境風險 ;同時能夠緩解當前環境執法力量薄弱、執法取證難的矛盾,有效化解污染糾紛。企業通過“主動守法、降耗減排”引發一系列良性的“環保效應”,能夠進一步提高企業的知名度和社會公信力,提升社會經濟績效。
在試點城市中 ,青島不是最早的,但是自2009年至今,僅僅5年時間,青島已經在全市近400家企業建立了環境監督員制度 ,居全國城市榜首。
2009年,青島市環境保護局制定《深化企業環境監督員制度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正式啟動了企業環境監督員制度試點工作。
根據試點工作的經驗,2012年,青島市全面推進企業環境監督員制度建設,使參與企業環境監督員制度建設的企業達到了128家,監督員達到200個。青島市首次舉辦了全市范圍內的企業環境監督員制度的培訓,將制度建設工作推向了更高水平。
2013年,青島市再接再厲,新增了84家企業實施企業環境監督員制度,將一些醫院、電子加工企業和較小型企業納入了實施范圍。
今年上半年,今年島城擴大企業環境監督員制度實施范圍和行業,將重點危廢產生單位、醫療廢物產生較多單位和列入企業環境績效評價體系單位納入實施企業環境監督員制度 ,目前,青島市已經在全市近400家企業建立了環境監督員制度,培訓企業環境監督員450余人,實施企業數量和受環保監督員制度培訓人數均居全國城市之首。
記者 郭振亮 通訊員 孫俊杰 匡健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