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 昨天,省教育廳出臺《關于2014年規范教育收費治理
教育亂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有償家教、
擇校收費、教輔材料收費等亂收費情況都做了明令禁止,并出臺了相關措施堅決予以打擊。
杜絕“以分擇校” 根據教育部和省教育廳的部署,教育部門今年將集中開展中小學補課亂收費專項整治,把治理中小學補課亂收費與切實減輕學生課業負擔、深入實施素質教育、全面實現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有機結合,將其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制訂治理工作方案。要抓住假期關鍵節點,集中開展專項督導檢查。要把“課堂內容課外補”、學校組織參與有償補課、教師在社會培訓機構對學生有償補課、學校通過社會培訓機構變相開展有償補課、以家長委員會等形式組織有償補課等問題作為治理工作重點,強抓落實,務求實效。
對義務教育段的擇校難題,《意見》明確規定,將以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為手段,逐縣(市、區)、逐校開展擇校亂收費問題排查。嚴禁地方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和學校以任何名義收取與入學掛鉤的費用,堅決查處以捐資助學、借讀等任何名義變相擇校亂收費行為,切實解決“以錢擇校”問題。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均不得采取考試方式選拔學生,不得舉辦或參與舉辦各種培訓班選拔生源,堅決杜絕“以分擇生”的行為。逐步減少特長生招生學校和招生比例,不新增審批體育、藝術、科技等特長生招生學校。抵制招生過程中打招呼、遞條子等不正之風,堅決拒絕說情請托、權學交易等“以權入學”不良行為。從2014年秋季開學始,新入學的擇校生不得享受優質高中指標。
高中擇校生今年全取消 《意見》規定,2014年,每所學校招收擇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過本校當年招收高中學生計劃數 (不含擇校生數)的10%,為全面取消普通高中擇校生打下堅實基礎。嚴禁在擇校生外以借讀生、自費生、復讀生等名義高收費招收學生。記者從市教育局獲悉,我市從今年開始已經全面取消高中擇校生,治理高中擇校步伐已經走在了全省、甚至全國的前面。
《意見》表示要嚴格各級各類學校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項目審批,禁止將教育教學活動、教學管理范圍內的事項納入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不得將圖書館查詢和電子閱覽費、午休管理服務費、課后看護費、自行車看管費等作為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事項。義務教育階段服務性收費“午休費”項目自2014年9月1日起不再收取。 (記者 臧旭平)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