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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江樺 四川省巴中市城管一副中隊長侯飛甫拒交兩元停車費,與收費老人發生糾紛,后強行開車離開,致收費老人摔倒在地受傷,經搶救無效死亡。5月25日,當地記者致電巴中市城管局一支隊支部書記辛榮昌,他表示,侯飛甫系該局的駕駛員,平時為了工作方便,被任命為中隊副中隊長,而侯飛甫只是該局的一名志愿者。 實際上,支部書記辛榮昌接受過兩次采訪,這只不過是最近的一次。之前,辛書記稱,侯飛甫是臨聘人員;而這一次,“華麗”變身成為了志愿者。到底何者為真,姑且不論。辛書記如此在意與強調侯飛甫的身份,其用意無非是切斷其與城管局之間的“責任聯系”,但是細究起來:侯飛甫拒交停車費致人死亡,和“執法”并無關系,也即和其身份無關。辛書記拿“身份回應”,頗有些弄巧成拙、聰明反被聰明誤的意味。
毀了“
臨時工”,又來毀“志愿者”。辛書記自作聰明的回應,已經將一起單純的刑事案件,變為了一起牽涉當地政府公信、形象的輿論事件。因此,我們應該接上辛書記的話茬發問:警方的通報稱侯飛甫是臨聘人員,為何城管稱其為志愿者?如果是志愿者,有沒有支取工資?讓志愿者當副中隊長,想必侯飛甫執過法,執法權為何讓沒有執法資格的人來行使?況且,讓志愿者當副中隊長合適嗎,有沒有貓膩?
太多的問題。不過,仔細審視辛書記的回應,最大的問題便隨之而出:是什么讓辛書記有著如此思維慣性,以至于遇到問題,首先想到的便是撇清關系、推卸責任?即便是非執法活動致人傷亡,也下意識地想搬出“臨時工”這個屢試不爽的擋箭牌?況且,鑒于城管已經形成的“惡名”,無論是用臨聘人員,還是志愿者來回應,只能激起更大的輿論波浪,為何辛書記或者說一些官員仍然沒有汲取教訓呢?
關鍵是官方回應無約束,以至于習慣成自然。舉個例子。延安城管跳起來踩人頭事件發生后,大家都在猜或者賭:官方會不會以“臨時工”回應呢?果不其然。即便真是臨時工,在這個人們對“臨時工”特別敏感的時代,“臨時工”就等于“卸責”,官方難道一點都不清楚?其實,認真想想,何止在處理城管問題上,官方的回應是如此呢,在其他事件中,也屢有發生。一事當前,官方不是認真、嚴肅地正視問題,首先想的便是如何卸責,以至于官方回應的邏輯漏洞百出、徒留笑柄。
對老百姓關切的問題,是不是及時回應、如何回應,回應是否令人信服,關乎政府的執政能力、公信力。而公信力是政府生存的“貨幣”,如果回應不及時、雷人、漏洞百出,如何讓老百姓買賬,夯實執政基礎?也因此,治官,將權力關進籠子里,也要將官員如何應對媒體、如何發言,當成一種執政能力來考核,讓回應遲緩、敷衍、雷人等官員付出相應的代價。(作者系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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