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不愿意去男友介紹的
KTV工作,黃島區的17歲少女王紅紅(化名)被男友王小光(化名)和其朋友劉某 、潘某 、徐某非法拘禁,在拘禁期間還曾被眾人毆打,被逼寫下欠條。4月18日,黃島區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徐某、劉某、潘某、王小光犯非法拘禁罪,分別判處1年至1年零10個月不等有期徒刑,4名被告人均認罪伏法。
不愿去KTV,少女被男友拘禁 “這個女孩不同意去當
服務員,她男友就伙同朋友把她關了起來。”黃島區人民法院一名法官告訴記者,王紅紅2013年在網上結識了男友王小光,認識不久,王小光讓她去黃島區濱海街道辦事處某村的KTV坐臺當服務員。“這個男的本來也在這個KTV工作,但是這個KTV還帶有酒吧的性質,經常有人喝酒,工作環境不是很好,這個女孩知道后就不同意去。”
王紅紅不同意去男友介紹的KTV工作,王小光就伙同自己的朋友劉某、潘某一起將王紅紅帶至黃島區隱珠街道辦事處一個山上對其進行毆打。
王紅紅被毆打后仍然不同意去該KTV工作,KTV老板徐某就提議強迫王紅紅寫個欠條以此控制她。隨后,劉某、潘某、王小光三人逼迫王紅紅寫下2萬元的欠條,并將其關在附近村里一處民居中。
2013年11月11日下午2點多,王紅紅終于找到機會報警才獲救。截至王紅紅報警,她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長達10余天。隨后,青島市黃島區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徐某、劉某 、潘某 、王小光犯非法拘禁罪,向青島市黃島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打著網戀幌子給KTV招人 記者采訪了解到,王紅紅只是王小光為KTV誘騙來的一個服務員候選人。“這個KTV缺人手,老板就授意王小光在網上用交女朋友名義找人。”審理此案的法官表示,王小光和同案人劉某、潘某系朋友關系,案發前,王小光給徐某打工。徐某因其經營的KTV 缺人,讓王小光等人以QQ 談對象的名義出去招服務員送到KTV ,但是只有王小光很快找到了女朋友王紅紅 ,其余人都沒有談成。“徐某就讓王小光將王紅紅送到KTV 上班,王紅紅不同意,徐某就指使其余幾人將這個女孩非法拘禁了。”
據了解,在非法拘禁期間王紅紅已經懷孕,致使其身心遭受嚴重傷害。4月18日,黃島區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徐某 、劉某、潘某、王小光犯非法拘禁罪,分別判處1年至1年零10個月不等有期徒刑,4名被告人均認罪伏法。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是犯罪 據負責審理此案的法官高霞介紹,青島市黃島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徐某、劉某 、潘某、王小光非法拘禁未成年人,具有侮辱、毆打情節,其行為侵犯了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權,均構成非法拘禁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徐某、劉某、潘某、王小光犯非法拘禁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性及適用法律準確,其指控成立,應予支持。
“如果未成年人在社會上結交了不良朋友,長期一起玩耍,耳濡目染,不免會走上犯罪的道路。”高霞表示,現在有一部分未成年人因結交不良朋友,最終在不良朋友的教唆下走上犯罪的道路。“尤其要提醒的是未成年女孩子,通過網絡交友一定要慎重,免得遭受非法侵害。”
記者 郭冰 通訊員 劉亮 丁德振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宋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