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4月23日訊(記者 劉鵬) 銹跡斑斑、滿車塵土,一占路邊就好多年的“
僵尸車”,從現在開始將被“掃地出門”。記者從交警部門了解到,為了規范道路停車秩序,從24日起,交警部門在全市啟動集中清理長期占用公共交通資源車輛專項行動,經公告無人認領的“僵尸車”,將根據法律規定依法收歸國有。
交警部門將通過全面排查清理,對長期占用重點區域公共交通資源車輛,采集車牌、車型、發動機號和車架號等信息,一車一檔建立管理臺賬,根據長期占用公共交通資源車輛的具體情況,依法開展工作,排查工作將于本月25日前完成。對聯系上車主的,對其進行明確告知責令移走,如車輛有其它違法行為的,依法作出處罰后責令移走。對聯系不到車主的車輛,交警部門依法拖移至專用停車場。
對于發現的“僵尸車”,交警部門將分類進行處置,對拼裝、報廢車輛,將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條第1款規定,扣留車輛,予以收繳,依法強制報廢。對盜搶等涉案車輛,扣留車輛并進行登記,依法移交辦案單位處理。對涉嫌其它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車輛,確認為假套牌、逾期未參加安全檢驗等車輛,按照《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等相關規定,通過電話 、信函、登報等方式及時通知車輛所有人、管理人限期接受處理,在處理時應一并調查核實相關情況,對相應違法行為予以處罰。
此外,對當事人逾期不來接受處理的,交警部門將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2條等相關規定,向社會進行公告,經公告3個月仍不來接受處理的車輛,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對無涉案嫌疑但屬無主車輛的,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113條之規定發布招領公告,自發布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仍無人認領的,將依法收歸國有。
市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表示,市民如果發現有此類車輛,可以撥打122或是通過“青島交警”官方微博向交警部門進行舉報。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