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著正規出租車不開,反而辭職開起了從廣西弄來的套牌車。市交通稽查支隊在開發區查獲了套牌司機劉某,將對劉某按上限處以3萬元罰款。同時,執法人員調查發現,打車軟件公司的注冊人員并不掌握辨別真假證件的方法,讓個別套牌司機得以渾水摸魚。
查獲:租套牌車一天賺200元 4月3日下午3時,根據前期舉報,市交通稽查支隊的執法人員在開發區長江路查獲一輛出租車,車號為魯UT5942,發現車牌號為套牌。當晚,執法人員將車輛帶回停車場內保存證據。在對司機詢問的過程中,司機稱他干了一個月了,每天收入在200元左右。當執法人員問車是從哪里來的時,司機劉某只說是從一個朋友那里租來的,其他情況就支支吾吾說不出來了。執法人員調查發現這輛車的車籍為廣西,原車號為桂DY0693。而劉某在該車上使用的兩個“打車軟件”已經搶了25單,登記的車牌號為魯UT0908,這車號是劉某做正規出租車的司機時用的。
公司:已辭職連騙打車軟件 執法人員先是來到 “快的打車”公司,發現這輛車的車號魯UT5942是空號,司機劉某用的是假服務資格證。他所使用的“快的打車”有效單數為140單,被“快的打車”評價為“優質司機”。之后,執法人員又來到“嘀嘀打車”公司發現,劉某于去年10月31日,用的是魯UT0908正規出租車的服務資格證登記的,總單數為25單,劉某已于4月4日早上將里面的補貼全部取走。 4月4日下午,執法人員通過魯UT0908所在的出租汽車公司了解得知,劉某原來包下這輛車合法營運,但在去年12月底,劉某向公司遞交了辭職申請,所以公司根據規定注銷了劉某的從業資格證件。劉某并沒有注銷“嘀嘀打車”軟件,而是繼續使用。執法人員將繼續對套牌車的情況進行調查。 記者 張譯心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