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嬰兒從四川販賣至山東并從中獲利。日前,青島鐵路運輸法院對一起販賣29名嬰兒的7名被告人進行宣判。根據犯罪情節不同,法院分別對
7人做出有期徒刑10年至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三年不等的判決結果。
女友販嬰,男友幫忙 記者了解到,石某是四川省寧南縣人,2013年1月份經人介紹認識了以
販賣嬰兒為業的老鄉土某(女,彝族,另案處理),很快兩人確定了男女朋友關系。之后不久,石某來到山東壽光打工。2013年5月下旬的一天,土某致電石某,表示要帶嬰兒過來賣,要求石某幫忙聯系買家。但石某多方聯系后,一直沒有找到買家。隨后,二人經過商量后決定,先把孩子帶過來再尋找買家。
2013年6月6日,土某帶著孩子乘火車到達淄博車站,石某前來接站。在出站時,因二人形跡可疑被執勤民警查獲。到案后,石某對販賣兒童的事實供認不諱。據其交待,土某之前就從事過販賣嬰兒的行當。“來到山東后,通過她(土某)的關系,我又認識了販賣孩子的毛某等人。”石某稱,因為毛某等人均不懂漢字,有一定文化基礎的他便負責這些老鄉在販賣嬰兒的過程中的匯款工作。石某表示,不管是買孩子,還是賣孩子,只要需要銀行匯款,他都“幫忙”。
飯店老板成販嬰中介 根據石某供述,一個販賣孩子的犯罪團伙逐漸浮出水面。經過摸排調查,警方找到另一名人販子毛某和“中介”周某。據介紹,周某從小在四川彝族地區長大,精通漢語和彝族語言。他在山東廣饒縣大王鎮開飯店期間,認識了不少彝族老鄉。“通過這些顧客的交流,周某了解到,他們都在做販賣人口的生意。”辦案法官告訴記者,飯店人來人往,逐漸成為一個信息交流平臺。周某借助飯店這個平臺,掌握了買賣孩子的信息,于是決定充當中間人,給賣孩子的聯系買家,給買孩子的聯系賣家。
期間,毛某、沙某等人在周某飯店吃飯時,都曾委托周某尋找買家。隨后,周某通過關系聯系到一個買主,順利將孩子賣掉,并從中收取一定的好處費。據介紹,2012年上半年開始到2013年6月份期間,周某、毛某、沙某等人先后根據嬰兒性別不同價錢以女孩兒35000 元~38000元、男孩兒40000~45000元的價格販賣嬰兒24人,并從中收取好處費每次 600~2500元不等,其中毛某參與販賣嬰兒12人。據周某等人供述,買賣孩子的地點多選擇在靠近醫院、公路邊的地方交易,一是方便買家去醫院給嬰兒做健康檢查,二是在公路邊人少便于離開。
怕孩子長大不帥買家變中介 山東安丘的程某就是買主之一。據介紹,他是兩個女兒的父親,本來應該一家人幸福生活,但程某卻一直想要一個男孩兒。2011年7月份,在諸城一磚廠干活時,程某聽彝族工友又某某(另案處理)說他有一個同鄉生了一個男孩兒想賣掉。于是,程某提出想買這個孩子。隨后,在廣饒縣大王鎮看孩子時,程某因嫌孩子的母親長得不好看,怕孩子長大后不帥,臨時改變了主意。但是,程某并沒有直接回家,而是做起了“好心人”將孩子介紹給了另外一個工友,在事成之后從中賺取了500元好處費。
2013年5月,在接到電話說有一個剛出生的男孩想賣掉,程某決定自己先去看看,合適就買下。在淄博見到孩子和其母親后,又因為孩子長得不夠帥決定放棄這次交易。隨后,程某又打電話聯系了另一個買主杜某某,以50200元的價格將孩子轉賣,從中賺取了5000元的差價。
此外,記者了解到,另兩名案犯虢某、楊某也分別幫沙某、周某多次聯系買家,并從中獲取好處費。
七人均以拐賣兒童罪獲刑 日前,青島鐵路運輸法院對這起案件進行審理。經審理查明,石某、毛某、周某、沙某、程某、楊某、虢某等7名被告人先后共販賣29名嬰兒。日前,法院將該案件進行一審宣判。法院認為,7名被告人的行為均構成拐賣兒童罪。根據犯罪情節不同,7人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至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三年不等。
其中,周某被判處有期徒刑 10年并處罰金4萬元;毛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4萬元;沙某被判處有期徒刑 5年并處罰金4萬元 ;虢某被判處有期徒刑 5年并處罰金4萬元;楊某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并處罰金4萬元。此外,還有兩名被告人獲緩刑 。其中,程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4萬元 ;石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
拐賣兒童最高可判死刑 根據我國刑法,拐賣兒童罪,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兒童的行為。其中,“兒童”一般指14周歲以下的人。拐騙、綁架是指行為人以欺騙、利誘等手段,或者以暴力、脅迫或麻醉等方法,將兒童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使其脫離其家庭或監護人;收買指在出賣之前支付錢物,購買兒童;販賣是指將已控制在手中的兒童轉賣給他人;接送是指在拐賣兒童過程中,負責藏匿、看管、轉換車船等中間轉運。
刑法規定,只要實施了前述一種行為,即以拐賣兒童罪論處。犯此罪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記者李保光 通訊員 劉磊 楊子儀 記者 李保光 實習生 張小杰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