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1月15日訊(記者 從春龍 通訊員 聶冬梅) 記者15日從
日照市交警支隊獲悉,日照將于今年2月10日起,在城市建成區實行
黃標車24小時
禁行的新舉措,對于違反禁令的黃標車車主將處以200元罰款。
為加強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保護和優化市區大氣環境,保障市民身體健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根據《山東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山東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規定》等相關文件規定,日照市政府決定在城市建成區部分路段實行禁止黃標車通行措施。黃標車禁行路段包括市中心區山東路、北京路、碧海路、綠舟路、黃海一路、海濱二路、文化路、海濱五路、蘭州路、迎賓路路段構成的封閉區域以及嵐山區的玉泉二路、轎頂山、鳳凰山路、嵐山路、安嵐大道、圣嵐路路段構成的封閉區域。
2月10日起,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會加強對黃標車禁行區域和道路的管控,依法查驗機動車環保檢驗標志,未取得機動車環保檢驗標志的車輛,不得上路行駛。對違規駛入禁行區域的黃標車,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罰款。對未取得環保檢驗標志上路行駛的機動車,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暫扣機動車行駛證,通知機動車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提供環保檢驗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處200元罰款。
黃標車是指達不到規定排放標準但符合制造當時在用機動車污染排放標準,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核發黃色環保檢驗標志的車輛。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