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上午,湖島派出所接到瑞海馨園一群眾報警稱:一名
裝修工人與房主發生糾紛,有人受傷,請民警處理。
接警后,民警及時趕到現場,因現場兩人情緒激動,據理力爭,互不相讓,遂將兩人帶到派出所調解處理。據報警人臨沂的劉某稱,自己在長沙路裝飾城靠活,房主吳某要裝修房子砸墻,兩人談好砸一面墻的價格是400元,但到了吳某家后,劉某發現要砸的墻是混凝土墻,憑經驗判斷應該是樓體的
承重墻,劉某怕砸承重墻出現不可預知的風險,便決定不給吳某砸,并向吳某索要10元錢的摩托車汽油費,吳某一聽火了,不但不給汽油費,還因為耽誤他的裝修工期指責對方,兩人由爭執變成推搡,推搡過程中吳某將劉某摔倒在地上,導致劉某左臉頰被釘子劃破。
了解事情的原委后,民警分別找兩人進行調解,并指出劉某不砸承重墻,是出于對整座樓的安全考慮,他的做法是正確的。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吳某將對方打傷都要承擔責任。考慮到劉某的傷情沒什么大礙,經民警調解,吳某最終賠償對方200元醫藥費。
通訊員 朱海生 記者 李敏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