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失女童
近日,本報報道了一名女童15日被丟在嘉祥縣一游樂場,本報和嘉祥警方聯(lián)合幫其尋找親人,不少市民看到報道后紛紛提供線索。25日,濟寧市民何女士提供線索稱,照片上的女童叫萌萌,隨她母親井某在她那兒租住過,剛離開不久。
而兗州警方提供的線索則顯示,萌萌在7月份曾被丟在一家超市,警方7天后才找到她的母親。
本報記者 岳茵茵 通訊員 權尊彥 許巧
原來租房鄰居認出萌萌
“孩子很像我的房客,她叫萌萌,跟著媽媽井某在我這兒住了好幾個月。”25日上午9時許,在濟寧市區(qū)仙營綠地開家庭旅館的何女士給嘉祥巡警大隊打來電話,她告訴民警,萌萌
母女倆11月14日剛剛離開,還欠她300元房錢。
25日,嘉祥民警王凱趕到濟寧,找到了提供線索的何女士。王凱拿出照片讓何女士辨認?!拔铱粗敲让取!睘榱舜_認,她又叫來幾位鄰居一起辨認?!皼]錯,就是萌萌?!睅孜秽従右谎壅J出了孩子,“娘倆在這附近住了半年多,都認識。孩子不認生,誰叫跟誰走。”
王凱又拿出幾張大照片,走訪多個鄰居辨認,大家都表示,照片上的女童就是萌萌。
何女士介紹,“萌萌媽”沒有工作,也不做飯,平時娘倆買著吃,經(jīng)常吃了上頓沒下頓,不少房客可憐娘倆,就送吃送喝還送衣服?!翱粗挚蓱z的,我從來沒催過房租,走的時候還欠我300元錢。”臨走時,井某還借走了鄰居小馬的電動車,“她說借電動車帶孩子出去玩一會兒,再也沒回來?!?br>
何女士從房間里拿出一張一寸照片,說這是她收拾萌萌母女倆住過的房間時找到的,照片上的女子就是井某。
孩子丟過兩次,母親并不著急
何女士和鄰居還提供了一個線索,萌萌7月份就丟過,是兗州警方給送回來的。
根據(jù)這一線索,記者隨民警范洪亮和許鵬趕到兗州市公安局。兗州東御橋派出所民警文再同介紹,7月11日,兗州華聯(lián)超市發(fā)現(xiàn)一名走失女童,接到派出所7天都沒人來認領。
7天后,一名女子才來到派出所,進門就叫孩子“萌萌”,說她是孩子的媽媽。為了讓民警相信,在派出所就給孩子喂奶,孩子叫了一聲媽媽。詢問她為什么不找孩子,她說找了沒找到,害怕家里人知道就沒報警。民警問孩子丟了就不擔心嗎,她回答說孩子丟過一次,那一次是一個小朋友的媽媽給送回來的,這次也應該有人能給送回來。
民警調出當時的錄像和現(xiàn)在的照片相比對,雖然過了幾個月,但能看出,孩子是同一個人。兗州民警介紹,他們調查得知,女子叫井某,沒有工作,住在濟寧仙營綠地一個小旅館,萌萌是她與男友王某的女兒,兩人沒登記。民警把孩子送到家后就離開了。
“沒有錯,就是她娘倆。”在井某的租住處,嘉祥民警又拿出7月份的視頻截圖給何女士和她鄰居辨認,大家都很肯定。
[編輯: 張珍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