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上就要進考場
考試,卻發現
準考證信息有誤,錯失最后的學位考試機會,考生徐娜欲哭無淚。錯誤的報考信息是青島廣播電視大學膠南分校在2年前錄入的,在學校無法給出合適解決方案的情況下,徐娜決定使用法律武器。9月6日,這起全國首例侵犯考生名譽權案在黃島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 ,考生徐娜一審獲賠精神損失費5萬元。對于判決,青島廣播電視大學膠南分校不服,上訴至青島中院,青島中院將于11月21日開庭審理。
準考證信息錯誤被拒門外 2005年至2008年,徐娜在青島廣播電視大學會計電算化專業學習,并且取得了專科畢業證書,2008年3月至2011年1月在山東工商學院膠南的函授點,青島廣播電視大學膠南分校學習,修完了山東工商學院會計學專業專科起點本科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并取得了畢業證書。2011年1月6日徐娜到青島廣播電視大學膠南分校報名參加山東工商學院成人教育學院會計專業學士學位考試,并在2011年4月9日考試當天,在山東工商學院領取準考證。當徐娜拿到自己的準考證時傻了眼,準考證上的名字對了,但照片卻是另外一個女孩,身份證號也不是自己的,而是另外一個考生的,但是對方當天沒有考試 。因為準考證信息錯誤,徐娜被拒絕進入考場考試。“我是1月份函授畢業的,按照規定,只剩下這一次考試機會了,我為這次考試準備了很長時間,廣播電視大學膠南分校的一個錯誤,對我來說卻是終生的損失,沒有本科學士學位證,今后的工作、晉升都會受到影響,現在工作單位每月發的180元學位工資我拿不到一分。”
徐娜父親徐先生告訴記者,為了解決徐娜的學士學位問題,2年來,他前后往青島廣播電視大學膠南分校和當地職教中心跑了很多趟,但是問題始終得不到解決。
一審考生獲賠5萬元 眼看著事情得不到合理的解決,徐先生和徐娜決定使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今年5月30日,黃島區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并將案件定為“全國首例侵犯考生名譽權案”。“全國的法院都沒有審過這樣的案子,法官說這是全國首例。”徐先生告訴記者,在6月26日、9月5日,案子進行了2次公開審理。
青島廣播電視大學膠南分校在法庭上辯護稱,徐娜報名時沒有提供照片和身份證信息,學校只能自己從電腦里調去,可能是因為電腦系統出現了故障,才導致錄入的信息出現的錯誤。法院認為,青島廣播電視大學膠南分校作為山東工商學院的函授點,在收集考生參加學士學位考試信息時,應當認真核實徐娜的個人信息,包括身份證號和電子照片圖像信息,并且山東工商學院也要求函授站組織上報與畢業生電子注冊圖像一致的電子圖像信息,照片電子圖像信息不能由考生直接提供,所以徐娜報名時不需要提交照片信息。
法院認為青島廣播電視大學膠南分校工作失誤,并一審判決青島廣播電視大學膠南分校賠償徐娜5萬元的精神損害撫慰金和考試報名費等。法院認為,“在當前的社會形勢下,學士學位對于一個人的求職、升職等很多情況下會起到舉足輕重的作用,因為被告青島廣播電視大學膠南分校的工作失誤,導致徐娜被監考老師趕出考場,無法參加學士學位考試,也無法取得學士學位證書,給徐娜的心理和精神上都造成了巨大的傷害。”
記者 王榮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