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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紅梅 11月3日下午2時10分左右,奧運會游泳冠軍孫楊無證駕駛一輛白色保時捷卡宴在杭州與公交車發(fā)生刮擦事故。4日凌晨時分,孫楊在網(wǎng)上道歉,稱由于平時忙于訓練比賽,法律知識淡薄,才導致今天的錯誤。杭州市公安交警部門隨后對其處以2000元罰款,并處行政拘留7天。 泳壇新巨星孫楊可謂家喻戶曉,也有一些爭議,如果說之前的種種爭議都還在個性的范疇之內(nèi),那么,此次“無證駕駛”顯然超出了法律的邊界,性質(zhì)嚴重。
孫楊4日凌晨通過微博發(fā)布致歉信稱,自己因無證駕駛還在交警大隊接受調(diào)查,由于平時忙于訓練比賽,法律知識淡薄,導致今天的錯誤,請求公眾給他一次改正的機會。可是,浙江體育職業(yè)技術(shù)學院副院長張亞東3日晚10時許向記者透露,孫楊早已從交警大隊回家。再者,據(jù)浙江體育職業(yè)技術(shù)學院披露,孫楊全運會后至今尚未歸隊訓練。而且,沒有駕駛證不能開車上路,是最基本的法律常識。這種情況下,孫楊卻仍舊把無證駕駛歸咎于“平時忙于訓練比賽”“法律知識淡薄”,這樣用謊言和借口博取同情的道歉顯然缺乏誠意,可見他對此事的反省和認識還不夠深刻。
此外,此次事故的處理過程也讓人存疑。浙江體育局方面介紹,孫楊起先稱忘帶駕照,交警讓其報出身份證號碼,結(jié)果查實其沒有駕照,然后孫楊就被叫到交警大隊接受處理。然而,有公安系統(tǒng)人士爆料,孫楊在接受處罰時拿出一本駕照,但被交警發(fā)現(xiàn)是一本假駕照,遂被帶回處理。無論是謊稱忘帶駕照,還是企圖用假駕照蒙混過關(guān),孫楊都存在不誠信的行為。而且,無證駕駛與使用假證,是兩種違法行為,后者是明顯的知法犯法,性質(zhì)更為惡劣。浙江省公安交管局副局長宋曉春表示,杭州交警這次對孫楊的行政處罰是公正的,不偏不倚,體現(xiàn)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是,這樣自我標榜的解釋,并不能澄清此前有關(guān)孫楊使用假證的傳聞。
種種跡象表明,孫楊無證駕駛絕不是一次兩次了——有媒體報道,今年年初孫楊鬧出戀愛風波時,其女友曾發(fā)微博說,孫楊開車帶她出游,但沒有駕駛證;今年9月25日,有媒體在杭州機場大廳,拍到孫楊駕駛奧迪跑車離開;浙江體育職業(yè)技術(shù)學院副院長張亞東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孫楊曾經(jīng)表示自己有駕照。孫楊一再自我放任,屢次心存僥幸、明目張膽地知法犯法、以身試法,實在令人后怕。這是“不懂法”嗎?種種表現(xiàn)或許說明,孫楊根本就不敬畏法律,沒有把法律放在心上,要知道,無證駕駛絕不僅是“沒有做好本職工作”的問題,而是關(guān)系到孫楊本人 、家人 、他人及公眾安全的大事。
孫楊的個性媒體和公眾也許無權(quán)評判,但遵紀守法卻是包括孫楊這樣的明星在內(nèi)的每個公民的分內(nèi)之事。作為公眾人物,明星更應以身作則,帶頭遵紀守法,而不能仰仗自己的天賦與成就謀取并施展特權(quán),視法律為無物。希望年輕的孫楊能夠從此次風波中吸取教訓,誠實守法,其他明星也能引以為戒。如果平時不注意潔身自好,等到出了事再道歉反省,懇請公眾原諒,恐怕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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