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山東
單縣蔡堂鎮辛羊廟村發生了一起因
土地租賃而引發的矛盾糾紛,村民李東英在該村的土地清理現場喝下農藥,經緊急搶救無效死亡。事件發生后,單縣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成立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趕赴現場,對李東英的親屬做好安撫及善后工作,并組成調查組展開調查。
據調查,2004年11月,辛羊廟村委會將該村一處廢舊窯場集體土地中的40畝土地,以每畝每年100元的價格,租賃給該村村民姜志田,租期15年。隨后,姜志田將其中的20畝轉租給同村村民楊文喜。
近年來,當地不少村民要求村委會根據當地物價上漲幅度,對這一集體土地增加租賃費用,或收回該地塊進行競標。9月16日,辛羊廟村委會召開由生產隊長、老黨員、村民代表參加的收回承包土地會議,形成將土地收回重新發包或提高租金的意見。
姜志田及楊文喜妻子李東英拒不同意村里收回承包土地和提高租金,并在該地塊種上了小麥。在多次催促未果的情況下,鎮包村干部和村兩委于10月17日對相關土地地面附著物進行清理。當日上午12時左右,李東英到達土地清理現場,喝下事先準備好的農藥后,經緊急搶救無效死亡。
調查組認為,在土地清理現場中,相關工作人員沒有做耐心細致的群眾工作,工作方法簡單粗暴,導致矛盾激化。
根據調查情況,10月28日,單縣相關部門對這一事件的6名責任人作出嚴肅處理:給予負有直接責任的鎮黨委委員、武裝部長兼西北管區書記開除黨籍、撤銷武裝部部長職務處分,給予鎮武裝部副部長兼管區主任留黨察看一年、撤銷武裝部副部長職務處分,給予辛羊廟村黨支部書記留黨察看一年處分,給予村主任黨內警告處分;給予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鎮黨委書記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鎮黨委副書記、鎮長行政記過處分。(李 亞)(完)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