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晚上7時30許,市民高先生在路經膠寧高架路的時候,看到一輛
寶馬minicooper一直在別一輛救護車,“現在不都是主動為救護車讓路嗎?怎么這輛車還要一路別救護車呢?加速超過,然后立即減速,怎么跟救護車置氣啊!”高先生說道。
寶馬minicooper咋一直別救護車? 10月19日晚上7時30分許,市民高先生在經過膠寧高架路的時候,看到了一輛寶馬minicooper一直在別一輛救護車,“本來我是在前面開著車,聽到后面有120的警報聲,我就先慢了下來,讓120急救車先過去了。”高先生介紹說,“當時還有一輛寶馬的minicooper,并排著和120急救車一起到了我的車前面。”
“開始我也沒多想,但是后來的一幕,讓我感覺挺氣憤的。”高先生告訴記者,“因為我看見那輛寶馬車,總是加速到救護車前面,然后就降速擋在救護車前面。當時給我的感覺,就是這輛minicooper在故意別這輛救護車。”
“本來救護車就是要搶救人的生命,很多熱心車主都主動給120讓出綠色通道,我真是不明白那輛minicooper為什么一直別救護車呢?”高先生對于minicooper車主的做法非常不理解,“因為救護車為了搶救生命有特殊性,可以走單行,甚至可以闖紅燈,為了更快把人送到醫院,中間變道是很正常的,就算是之前救護車別了minicooper,但是我感覺寶馬車主也不應該跟救護車置氣啊。”高先生說道。
急救人員同樣一頭霧水 記者隨后聯系到當時救護車上的工作人員,據介紹,當時救護車是從海爾路青醫附院,接了一位腰部受傷的傷者,準備把傷者送到位于臺東附近的骨傷醫院,“傷者是自行到的青醫附院東院區,因為傷者是脊柱受傷,而青醫附院沒有專門的脊柱科,所以傷者家屬才打120讓我們送到骨傷醫院。”
記者同時了解到,這輛寶馬的minicooper從銀川西路上了膠寧高架路之后,自東往西行駛到廣電大廈附近時,開始跟救護車“過不去”,“當時我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這輛寶馬minicooper一直別我們的車,一直到海信立交橋我們右轉準備到骨傷醫院,而那輛寶馬minicooper才沿著高架路繼續往西行駛了。”120急救人員介紹說。
“我們在送搶救病號到醫院的過程中,為了趕時間,可能就需要變道,可能那輛寶馬minicooper感覺我們之前別他了,所以他才這么跟我們置氣?但是我們也沒接觸到車主,也并不了解當時到底是什么原因。”120急救人員介紹說,“其實,按照相關規定,故意不給救護車讓路,是要受到相應處罰的,而我們也在完善安裝攝像頭,對于這樣車的行為,可以進行取證,并交給交警部門進行處理。”
記者了解到,從2012年12月5日開始,青島市交警部門就推出了六項“120”急救車綠色生命通道舉措,動員社會各方面共同努力,為“120”救護車讓出一條“綠色生命通道”。這六項措施包括:建立完善120、122聯動機制,實行信息共享;確定救護車基本通行原則和社會車輛避讓原則;在執行緊急任務的救護車上加裝視頻監控設備,對社會車輛因避讓救護車而被記錄的
交通違法行為和因有條件避讓救護車而
沒有避讓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取證;針對市區重點的醫院,交警部門和120急救中心共同研究通往醫院的主干道以及醫院周邊次干道、支路,確定優先選擇的路線;增設宣傳提示標牌,倡導避讓救護車、為生命讓路的文明風尚等。而對于有條件避讓而沒有避讓的,屬于交通違法行為,交警部門將依據《交通法》第九十條規定處以200元罰款、記3分。
文/記者 章顯 (圖由高先生提供)(請高先生到本報領取線索費80元)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林永麗]